云南省申辦金屬波紋膨脹節產品安裝維修改造許可證
作者:郝芹 來源:南京順杰咨詢公司 2018-12-24 瀏覽量: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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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認證
第二十一條 審批機關在接到鑒定評審報告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批準、頒發許可證等工作。
第二十二條 獲得制造許可證的制造單位,當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化時,應當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
當更換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或者質量管理手冊換版時,應當在15天內書面告知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市級)、審批機關和監督檢驗機構。
制造單位制造場所變更時,應當及時報告審批機關,由審批機關按照下述原則處理并且通知制造單位:
(一)生產條件沒有變化的,可以繼續許可范圍內產品的制造;
(二)生產條件發生變化的,制造單位應當約請原鑒定評審機構進行一次補充鑒定評審,由審批機關根據鑒定評審結果確定是否可以繼續許可范圍內產品的制造。
辦理變更時應當提交的資料及相關程序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公告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獲得制造許可證的制造單位,如果在制造許可證有效期內需要增加許可項目或者擴大許可項目,應當按照本規則的要求重新辦理制造許可申請手續。
第二十四條 獲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的制造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組織生產制造和經營活動;
(二)不得涂改、偽造、轉讓或者出賣《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三)不得超過許可范圍制造產品或超過許可范圍使用許可標記;
(四)不得非法提供(出賣)質量證明書、合格證或者產品銘牌;
(五)不得貼牌或被貼牌生產許可范圍的產品;
(六)不得向用戶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