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0類POPs正式對中國生效
3月26日,環境保護部在北京召開中國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更新啟動會,宣布自即日起,《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爾摩公約》修正案對我國生效,我國將全面履行新增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履約義務,并啟動中國履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劃》更新。
據了解,2013年8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準《〈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9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修正案》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硫丹修正案》。新增10類受控物質包括:α-六氯環己烷、β-六氯環己烷、十氯酮、六溴聯苯、六溴二苯醚和七溴二苯醚、林丹、五氯苯、四溴二苯醚和五溴二苯醚、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硫丹。
出席啟動會的環保部副部長翟青表示,今年恰逢公約對我國生效10周年,通過10年的努力,POPs污染防治工作已經登上了我國環境保護的大舞臺、主戰場。近幾年,國務院出臺的文件多次要求加強POPs污染防治和POPs排放重點行業監管。
翟青強調,下一階段,公約履約和POPs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是:要以改善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為著眼點,大力推進POPs污染防治;要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文件,切實推進POPs削減和控制,推動環境質量整體改善;要以國際宏觀視野,謀劃POPs污染防治工作頂層設計,以POPs污染防治推動化學品全過程、全生命周期風險防控管理模式逐步完善。
啟動會上,還舉行了《公約》修正案生效簽字儀式。工信部、商務部、科技部、農業部等部門相關負責人,以及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等國際機構代表出席會議。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