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回天膠業(300041)股東侵權案有了新進展。公司今日公告,已收到法院下達的判決書,一審判決回天膠業勝訴。
據回天膠業證券部人士介紹,公司股東胡某曾在回天上海公司任營銷總監。2009年5月,胡某從回天膠業離職后設立公司,經營與回天膠業相同的業務,違反了《股東義務特別約定的協議》。
據介紹,早在上市之前,回天膠業便與股東簽訂了上述協議。根據約定,一旦股東出現與公司同業競爭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時,公司將凍結其個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分紅和轉讓;董事會按其侵害公司權益的程度,按股票當年分紅后第一個月每股凈資產價50%以內的價格由公司指定的第三人受讓。
上述人士還表示,胡某等少數股東,在獲得股份后即離職自行成立新公司,在經營上同公司展開同業競爭,損害公司利益,一度讓公司團隊受到中小投資者質疑,回天膠業因此將胡某等人訴諸公堂。2012年5月,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今年1月20日,襄陽中院下達判決書:被告胡某股票賬戶內的62.1萬股回天膠業股票,由第三人常州回天以每股4.15元向胡某支付后受讓;此外,對胡某截至本案判決生效日前已出售的回天膠業股票所得價款,由胡某按每股4.15元提取現金后,余款歸常州回天所有。
從二級市場的表現來看,回天膠業昨日報收16.1元/股,若據此計算,僅在上述股權轉讓項中,回天膠業控股子公司常州回天就將獲利742萬元。另據公告,回天膠業股東黃某某因違反上述協議一案的訴訟已經法院調解,黃某某已向公司賠償400萬元;而許某等四人違反履職協議的案件也正在訴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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