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環保廳上周通報各地落實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情況以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檢查結果,包括5家化工醫藥企業在內的14家單位因超標排放污水,由該省環保廳掛牌督辦,被限期整改。
這5家化企包括彭澤縣禾益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大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雙強化工有限公司等,被限期整改的主要原因是廢水、廢氣超標和危險廢物存儲不規范。
其中,禾益化工廢水總排口氨氮和總磷超《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0.14倍和0.23倍;江西大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不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要求,危險廢物超期存放超期,且水質自動在線監測系統數據缺失,COD在線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審核過期;江西省雙強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內有大量爐渣、煤粉露天堆放,無防風抑塵措施,造氣污水零排放技改項目未通過環保驗收。
江西省環保廳表示,今后各級環保部門要繼續加強對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及取水口上游20千米范圍內沿岸的環境安全風險隱患實施全面排查,及時、全面掌握水質變化狀況,確保水源保護區水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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