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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要求
(1)閥門必須按其相應的技術標準、設計圖樣、技術文件及訂貨合同的規定進行制造。并經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供貨。
(2)當有特殊要求時,應在訂貨合同中規定,并應按規定要求檢驗和供貨。
(3)制造商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供完用戶所需產品。
2、涂層及保護
(1)除奧氏體不銹鋼及銅制閥門外,其他金屬制閥門的非加工外表面應涂漆或按合同的規定予以涂層。
(2)非涂漆或無防銹層的加工表面,必須涂或噴類似易除去的防銹層。閥門內腔及零件,不得涂漆,并應無污垢銹斑。
(3)在檢驗和試驗完成后,應將閥門內部的雜物和水清除干凈并吹干以備運輸。應對閥門進行保護以免運輸過程中的機械損壞和大氣腐蝕,并保證能滿足安裝前至少18個月的現場儲存。
(4)制造商的標準涂漆適用于非機加工表面。青銅、不銹鋼和高合金閥門不應涂漆。
(5)應對奧氏體不銹鋼閥采取保護,以避免在運輸、清理、制造、試驗以及存放過程中因暴露于鹽霧或大氣中而受到氯腐蝕。若在使用氯鹽的區域內采用貨車運輸,也應提供防護。應考慮采用防潮材料進行封閉或包裹。
(6)對于碳鋼和鐵素體合金鋼法蘭和對焊閥門,在端部安裝保護之前,端法蘭密封面以及坡口應涂有可揭去或可用溶劑清除的防銹涂層。
(7)法蘭端和對焊端閥門的端面,應用金屬板、硬質纖維板、厚塑料板或木板保護,并緊密附著在閥體上。具有螺紋或者承插端部以及放凈口的閥門,應將這些端部用金屬、木塊或塑料塞子保護。
(8)螺紋以及承插焊開口應采用塑料或金屬保護件進行封閉,以避免灰塵或其它異物進入閥門內部。
3、標志
(1)除另有說明外,美標閥門按API600、 API6D或 MSS SP-25、國標閥門按GB 12220標準具有永久性的標識,標識上應包括熔煉爐號或制造廠的熔煉標記。
(2)只有在本體上施加所要求的標記不可行時,可將標記施加在銘牌上。然而,表示閥門流動方向的箭頭必須標注在閥體上。
(3)標牌應牢固地固定在閥門的明顯部位,其內容必須齊全、正確。并應符合GB/T 13306的規定,其材料應用不銹鋼、銅合金或鋁合金制造。
(4)用于色標和標記的涂料不得含有任何有害金屬或金屬鹽,如錫、鋅、鉛、硫、銅或氯化物等在熱態時可引起腐蝕的物質。且涂料應能抗鹽水、熱帶環境或類似情況的腐蝕。
(5)對難以標記的小尺寸物件,應用不銹鋼絲拴不銹鋼標牌的方法來標記。
4、包裝
(1)閥門在試驗合格后,應清除表面的油污臟物,內腔應去除殘存的試驗介質。
(2)閥門兩端應用盲板保護法蘭密封面、焊接端或螺紋端及閥門內腔。盲板應用木材、木質纖維板、塑料或金屬制成,并用螺栓、鋼夾或鎖緊裝置固定,且應易于裝拆。
(3)閥門應裝有含緩蝕劑的填料或其他符合設計圖樣及使用要求的優質填料,外露的螺紋(如閥桿、接管)部分應予以保護。
(4)設備在發貨前,制造商應對每臺設備按GB/T 13384妥善地包裝,以避免設備在運輸過程中損壞。設備應固定在包裝箱的底部,以免設備在運輸期間在箱內晃動。
(5)每個貨物集裝箱、板條箱、包裝箱都必須在上面或側面或以其他方式刷上清晰可讀的運輸防護標志,如防水、防曬、不準倒置等標志,需標示吊裝重心,并在裝卸時嚴格遵守。
(6)如有專用工具應單獨包裝并同專用工具清單一起發運,在包裝箱外應標明所屬的設備編號及“專用工具”字樣。
(7)制造商如有提供備件,應單獨包裝,便于長期保存,同時備件上應有必要的標志,便于日后識別。
(8)如果需要,對于易受水和濕氣損壞的設備及部件應進行附加保護,有不可排水的縫隙或空隙的部件應予覆蓋,以防止在整個運輸過程中水和雜物進入。
5、運輸
(1)出廠球閥和旋塞閥的啟閉件應處于開啟位置,其他閥門的啟閉件應處于關閉位置,止回閥的啟閉件應處于關閉位置并固定。
(2)閥門應包裝發運。對于公稱尺寸DN≤40的各類閥門均應裝箱發運、對于公稱尺寸DN≥50的各類閥門除按合同規定外,可以散裝或用其他方式包裝,但必須保證在正常運輸過程中不破損和丟失零件。
(3)陸上運輸包裝箱應放在能防風雨的棚車內,應用防雨帆布布置蓋好,如果通過海洋運輸,制造商應采取措施避免設備內外表面受到海洋環境的腐蝕。
(4)運輸包裝應完整、成型。內裝貨物應均布裝載,擺放整齊、襯墊合適、內貨固定、重心位置盡量居中靠下。
(5)裝車和裝船的木箱必須加以固定,嚴防因運輸過程中的振動,而損壞木箱的完整性。
(6)裝卸過程應注意安全,起重設備不得用于起吊超過其額定載荷的重物。
(7)如包裝箱外標志有起吊搬運位置,則一定要嚴格執行,防止發生意外事故損壞閥門。
(8)出口閥門盡可能采用集裝箱裝運。
(9)閥門出廠時隨帶產品合格證、產品說明及裝箱單。
6、閥門的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的內容
(1)閥門制造廠應提供所有閥門的材料以及成品證書,包括制造廠合格試驗報告、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
(2)合格試驗報告應由原始制造廠編制,并可通過鋼印或清晰的油漆模印爐號追蹤至每一項。
(3)鋼制承壓部件材質證(由鑄造或鍛造廠發放)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①制造廠名稱;
②爐號;
③熱處理;
④材料標準與等級;
⑤化學分析;
⑥機械試驗結果;
⑦所有無損檢測結果。
(4)成品證書應包括:
①制造廠名稱及出廠日期;
②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
③公稱壓力、公稱尺寸、適用介質及適用溫度;
④依據的標準、檢驗結論及檢驗日期;
⑤出廠編號;
⑥檢驗人員及負責檢驗人員簽章;
⑦設計要求做低溫密封試驗的閥門,應有制造廠的低溫密封試驗合格證明書;
⑧鑄鋼閥門的磁粉檢驗和射線檢驗由供需雙方協定,如需檢驗,供方應按合同要求的檢驗標準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⑨設計文件要求進行晶間腐蝕試驗的不銹鋼閥門,制造廠應提供晶間腐蝕試驗合格證明書。
7、產品說明書的內容
(1)制造廠名。
(2)用途和主要性能規范。
(3)作用原理和結構說明。
(4)注有主要外形尺寸和連接尺寸的結構圖。
(5)主要零件的材料。
(6)維護、保養、安裝和使用注意事項。
(7)可能發生的故障和消除方法。
(8)附件清單。
8、產品裝箱單應包括的內容
(1)訂貨合同編號。
(2)制造廠名和出廠日期。
(3)產品名稱、型號及公稱尺寸。
(4)產品數量和凈重。
(5)隨帶文件的名稱和份數。
產品裝箱單應加蓋制造廠負責裝箱檢驗員的印章及檢驗日期。
9、貯存和質量保證
(1)貯存場所不得選在低洼處,即使遇大風大雨也不會積水。
(2)貯存場所應通風、干燥和清潔,不得露天存放,同一場所不能存放腐蝕物品。
(3)貯存區域應便于運輸,并備有起吊設備。
(4)貯存前應檢查包裝箱是否完整,如發現內包裝損壞,必須檢查閥門是否受到污染和損壞,如閥門外表面已受污染則必須加以清除污物,如內表面受污染則按有關要求進行清洗,去污后仍要恢復內包裝,若有嚴重污染和損壞,應向有關部門報告。
(5)要檢查入庫單與入庫產品型號、數量等是否一致。
(6)貯存時應排列整齊,若要重疊堆放時,重的箱子應放在下面,輕的箱子放在上面,注意存放時箱子一定要放的穩妥,防止傾斜倒下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7)貯存的產品要有記錄,包括產品的名稱、型號、貯存位置、存取時間、經辦人員等內容。
(8)要注意產品的貯存要求,在貯存期間內要進行定期檢查和做好記錄,有真空度要求的要定期檢查真空度,定期檢查干燥劑并按時更換。
(9)閥門自發貨日期起18個月內,在產品說明書規定的正常操作條件下,因材料缺陷、制造質量、設計等原因造成的損壞,應由制造廠負責免費保修或更換零件或整臺產品。
10、技術服務
(1)閥門制造廠應提供閥門的安裝程序,并現場指導安裝,需要調試的閥門應進行現場調試。
(2)當用戶通知閥門制造廠需要提供投產運行、現場或售后服務時,閥門制造廠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現場指導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在質保期內,當設備出現故障(由于設計、制造、安裝、調試等因素)或不能滿足用戶要求時,閥門制造廠應按用戶要求排除故障。
(4)在保修期內,當設備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時,閥門制造廠應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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