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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球磨機球面瓦技術要求
1、主軸承材料不得低于HT20-40的各項規定指標。
2、鑄件不得有影響機械強度的缺陷(如裂紋、縮孔、氣孔和砂眼等)存在。
3、機械加工前鑄件進行人工時效處理,以消除鑄造內應力,但處理后不得降低材料的機械性能。
4、軸承合金不低于ChPbSn16-16-1.8各項規定指標,合金與球瓦內表面貼合要牢固;在接觸范圍內不得有脫殼現象及其它缺陷存在。在接觸區域度允差不得大于0.500毫米。
5、主軸承本體加工后。澆鑄軸承合金前,對軸承冷卻水道應進行4公斤/厘米z壓力的水壓試驗,不得有滲漏現象。
6、瓦口兩側間隙總和應大于(0. 0015~0. 002)d,瓦口側隙深度不低于25~35毫米(d為軸頸直徑)。
7、軸承合金加工后,內表面粗糙底不低于面粗糙底不低要與軸頸配研,其接觸斑點在20接觸角范圍內用色法檢查,在每25—25毫米2面積上不少于2--3點,其實際接觸角26≥75‘~
8、主軸承外球面與軸承座之間必須經過配研,經涂色法檢查接觸點在25×25毫米:面積上不少于l~2點。球面接觸良好,轉動靈活,接觸四周應有楔形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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