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12月10日向媒體通報,為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優化經濟發展、改善環境質量、預防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的作用,環保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3號》, 下放部分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同時還配套印發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兩個文件,旨在促進環評政府信息公開、強化環評事中事后監管。
這位負責人介紹,環境保護部此次下放環評審批權限的建設項目共25項,主要是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這些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下放后,將有利于調動地方積極性,縮短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
同時,環保部將繼續嚴格跨區域流域、環境影響重大、敏感復雜建設項目的環評管理,保留這些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這些項目既包括“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的燃煤火電、電解鋁項目,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核與輻射項目,對生態影響突出的色礦山開發項目等,也包括涉及重金屬排放的新建和擴建冶煉項目,以及鉻鹽、氰化物生產項目等。目前,環境保護部正在研究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合理調整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編制范圍,簡化、減少部分環評審批項目,并將對環境影響小、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審批方式進行調整。
這位負責人指出,我國正處于環境敏感期和矛盾凸顯期,環境影響評價越來越受公眾和媒體的關注。環境保護部印發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對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三公開”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規范了全國環保系統的環評信息的公開方式、范圍、內容,為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推進環評公眾參與,促進環評管理民主決策打下堅實基礎。
這位負責人表示,當前,在建設項目環評日常管理中,未批先建、擅自變更、弄虛作假等環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嚴重危害了環評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有效性。環境保護部下發的《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汲取了近年來環評監管的有效措施,全面提出了加大環評監管的具體要求和措施,這是環境保護部推進環評審批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據了解,環境保護部下一步在下放審批權限和加強監督管理的同時,繼續推進職能轉變,全面提高戰略和規劃環評的地位和效能,增強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的能力。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