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上次遭到四川監管局警示還不到6個月,陽煤化工近日又再度“挨批”。昨晚,陽煤化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總經理、董秘和財務總監等3名高管被四川監管局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書,原因是公司2012年年度報告及重組報告書中存在多計銷售收入和成本等各種違規問題。
據四川監管局調查,2012年,陽煤化工下屬子公司“豐喜集團”及其子公司向關聯方“太原國貿”共發生銷售總金額28億元,豐喜集團及其子公司向太原國貿共發生采購總金額28.68億元。而調查發現2012年2月至11月,豐喜集團對太原國貿的銷售、采購分別列示,均已確認,未予抵銷或調整。
四川監管局表示,上述交易,相關產品的風險、報酬并未實際轉移出陽煤化工,但公司在年報中確認銷售收入和成本。陽煤化工多計收入約占2012年披露的年銷售收入216億元的19.66%。
四川監管局昨日表示,公司重組東新電碳重大資產重組財務數據截止日為2012年6月30日,其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亦存在多計收入和成本的情形。陽煤化工是在去年8月份才完成借殼*ST東碳的重組交易的。
除了虛增業績外,陽煤化工還被查出內幕交易防控及信息披露不符合規定、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對外擔保信息披露不準確等諸多問題。以利潤分配信息披露不及時為例,今年2月22日至25日,公司股票連續大漲。2月27日,陽煤化工對外公告稱“無應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項等”。而四川監管局調查卻調查發現,公司在2月25日前多次討論利潤分配預案。2月25日,公司總經理馬安民、董事會秘書楊印生、財務總監王強等商議,初步擬定提出每10股轉增15股分配預案。因此,監管局認為,公司在2月27日披露“無應披露的重大事項”,內容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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