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晚間,陽煤化工發布公告稱,25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四川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四川證監局發現公司2012年在關聯交易中存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的問題,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亦存在多計收入和成本的情形,決定對公司控股股東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對公司出具警示函;對陽煤化工前任董事長裴西平、現任總經理馬安民、財務總監王強采取責令參加培訓措施;對陽煤化工總經理馬安民、董事會秘書楊印生、財務總監王強予以警示,并要求公司予以整改。
四川證監局檢查發現,2012年2月至11月,陽煤化工子公司山西豐喜集團與公司下屬全資控股公司太原國貿在簽訂共計18份產品銷售合同時,存在票據和資金流轉,但不存在實物流轉,合同標的化工產品始終存儲在豐喜集團進行生產的分公司的倉庫中,并未真正實現銷售。但在陽煤化工的合并報表中,豐喜集團對太原國貿的銷售、采購分別列示,均已確認,未予抵銷或調整。另外,陽煤化工下屬河北正元、齊魯一化等子公司與太原國貿、公司下屬全資控股公司陽泉煤業[-0.82%資金研報]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存在與豐喜集團上述交易模式相同的化肥貿易。
上述交易,相關產品的風險、報酬并未實際轉移出陽煤化工,陽煤化工在年報中確認銷售收入和成本,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陽煤化工多計收入約占陽煤化工2012年披露的年銷售收入216億元的19.66%。
此外,陽煤化工重組東新電碳重大資產重組財務數據截止日為2012年6月30日,其重大資產重組報告書亦存在多計收入和成本的情形。
四川證監局據此決定對陽煤化工控股股東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并要求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同時決定對陽煤化工前任董事長裴西平、現任總經理馬安民、財務總監王強采取責令參加培訓措施。
四川證監局檢查還發現,陽煤化工在2012年年度報告及重組報告書中存在多計銷售收入和成本的問題;內幕交易防控及信息披露不符合規定;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不符合規定;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三會運作不規范;對外擔保信息披露不準確。四川證監局據此決定對陽煤化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要求公司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另外,四川證監局還決定對陽煤化工總經理馬安民、董事會秘書楊印生、財務總監王強予以警示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經查,陽煤化工存在利潤分配信息披露不及時;2012年年報事后審核意見回復公告披露不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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