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省質監局集體約談2013年電線電纜、化肥產品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主體責任。針對抽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省質監局已要求不合格生產企業限期整改,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今年,國家質檢總局共抽取我省電線電纜產品229批次,涉及生產企業137家,其中209批次為合格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1.3%,不合格企業主要分布在滁州、蕪湖、銅陵等地,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電力電纜產品的絕緣收縮試驗、失重試驗、絕緣老化前后機械性能、結構尺寸和電纜電線產品的曲撓試驗、絕緣老化前后機械性能、標識等。抽取化肥產品127批次,涉及生產企業122家,其中109批次為合格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5.8%,不合格企業主要分布在淮南、蚌埠、阜陽等地,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養分含量、氯離子含量、水分含量和產品包裝標識等。
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約談后仍不采取措施糾正已確認存在問題的,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通報當地市縣政府或主管部門。對未及時落實約談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履行約談中作出的承諾而引發質量安全事故的,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被約談人以及相關人員責任。同時,將約談處理情況記入檔案,作為企業分類監管的歷史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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