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28日公布2013年第3季度浙江省車用甲醇汽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不合格1批次,批次合格率為80%。
近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浙江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的規定,浙江省技術監督局對本省生產和銷售的M15車用甲醇汽油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本次抽查湖州、嘉興、臺州、衢州地區5家企業的5批次車用甲醇汽油產品,覆蓋本省主要M15車用甲醇汽油生產企業。
經檢驗,嘉興久然能源有限公司的一批次車用甲醇汽油(M15/93號2013.7.20),水分,低溫抗相分離性能項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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