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計量司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安排,全國無線電計量技術委員會已完成《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校準規范(平面波發生器法)》、《TCAS 測試儀校準規范》和《射頻與微波功率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3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為了使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能廣泛適用和更具可操作性,特向全國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和建議,希望專家們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對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22日,意見或建議可以通過郵件發送至全國無線電計量技術委員會秘書處郵箱mtc5@nim.ac.cn。
《TCAS 測試儀校準規范》
TCAS 測試儀主要用于機載 TCAS 設備的測試與維護。TCAS 測試儀通常由發射機單元、接收機單元、天線接口單元、控制及顯示單元組成,是收發一體的儀器。接收機單元捕獲機載設備發出的詢問信號,并對信號進行測量和解析,發射機單元模擬其他飛機產生 C 模式/S 模式應答信號,應答信號中包含目標飛機的高度、距離、方位等信息,讓機載 TCAS 設備接收并處理這些信號,從而檢查機載設備的交通預警與防撞功能。
TCAS 測試儀通常配備一個或八個端口,單個端口主要用于基本的信號發送和接收測試,八個端口可實現多種天線選件的方位模擬功能,具體的形式取決于測試儀的型號和設計。
本規范依據 JJF 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編寫,相關術語及測量不確定度評定遵循 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 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編制。
依據 JJF 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架構上包括:引言;范圍;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 校準結果;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 TCAS 測試儀和具備 TCAS 測試功能的綜合測試儀的校準。
《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校準規范(平面波發生器法)》
EIRP 是有源天線系統(如衛星通信和無線網絡系統)的核心指標之一,可以想象為一個理想的各向同性天線在某一觀測方向輻射出相同場強時所需凈功率,因此這是一種等效功率。平面波發生器(PWG,或 PWC)是近十年來新出現的一種測量系統,具有占用空間小、成本低、便于搬運等特點。
JJF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和 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共同構成支撐本規范編制工作的基礎性系列規范。本規范參考了下列文件:國際標準 ETSI TR 137 941 V15.2.0 (2021-01),3GPP TS 38.141-2 V17.1.0 (2021-03)。
依據 JJF 1071-2010 《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架構上包括:引言;范圍;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 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等內容。
本規范為首次發布。本規范適用于采用平面波發生器對小型(口徑小于 1m 的)有源天線陣在(1~6)GHz 頻段開展等效全向輻射功率(EIRP)的校準。
《射頻與微波功率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
JJG 202X-202X《射頻與微波功率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以 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 JJF1104-2003《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編寫規則》為依據對JJG2009-2016 版進行修訂。
與 JJG2009-2016《射頻與微波功率計量器具》檢定系統表相比,主要內容有如下變化:
——根據現有的國家射頻與微波功率基準量值傳遞能力,將檢定系統表規定的工作頻段進行了擴展,補充了中功率基準、WR-42 波導功率基準、WR-10 波導功率基準、WR-6 波導功率基準、WR-5 波導功率基準、WR-3 波導功率基準和 2.4mm 同軸功率基準,擴展了國家射頻與微波功率基準量值傳遞能力;
——根據國家計量基準證書(國基證[2021]第 065 號)調整了 N 型同軸功率基準的測量不確定度指標;
——計量標準傳遞方法中,參考 JJF1887-2020《射頻與微波功率傳感器校準規范》將單定向耦合器法修改為直接比較法。
本檢定系統表適用于射頻與微波功率量值傳遞,包括射頻與微波功率量值由射頻與微波功率計量基準通過計量標準到工作計量器具的傳遞關系、量值傳遞方法及量值傳遞時的測量能力。在開展校準時,也可作為量值溯源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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