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消息,浙江浪迪泵業有限公司因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被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56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420元。
根據公告內容,浙江浪迪泵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型號為1WZB-20,生產日期/批號為2022年2月的微型泵(自吸泵)的規定點效率、規定點流量與揚程項目的檢驗結果不符合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明,該公司共生產上述規格型號的微型泵16臺,其中14臺已銷售且無法追回,從中獲利420元。
浙江浪迪泵業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違規行為。溫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該公司停止生產上述不合格的微型泵(自吸泵),并處罰款10560元,沒收違法所得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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