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辰市監處罰〔2023〕957號。涉及天閥流體控制設備(天津)有限公司虛假商業宣傳案。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辰市監處罰〔2023〕957號
當事人:天閥流體控制設備(天津)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0MA06K5MQ8R
住所(住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堤頭鎮西堤頭村土山路西(德實化工涂料有限公司院內)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易藝萍
身份證件號碼:/
2023年7月28日,我局接到舉報,天閥流體控制設備(天津)有限公司官網http://www.tjtfvalve.net.cn網站上有公司簡介,有宣傳語為“公司先后通過了 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通過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了解到該公司目前并不具備它所宣傳的ISO9001資質,望相關部門核實處理。執法人員于2023年8月14日報經局領導批準,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其網站http://www.tjtfvalve.net.cn宣傳“公司先后通過了 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查詢得知,天閥流體控制設備(天津)有限公司未獲得質量體系認證。當事人上述行為滿足虛假商業宣傳的構成要件。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1.當事人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易藝萍身份證復印件,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2.當事人網站截圖,證明當事人涉嫌虛假商業宣傳的事實情節;3. 對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易藝萍、詢問筆錄,現場筆錄,證明當事人嫌虛假商業宣傳的事實情節;
本局于2023年9月8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津辰市監罰告〔2023〕957號),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本局認為,本局以為鑒于當事人能夠積極配合執法人員調查取證,積極提供相關單據,積極進行整改,符合《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則》第十三條第五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積極配合行政機關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賬冊、協議、單據、文件、記錄、業務函件和其他資料以及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的;”的規定,予以減輕處罰。
綜上,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罰款20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至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分行、中國銀行天津分行、中國農業銀行天津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天津分行、浙商銀行天津分行等市財政指定非稅收入收繳銀行對公網點。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天津市北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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