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地開始進行農資打假的專項行動,首要打擊的目標自然是非法制造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的作坊、工廠。不過,筆者以為,由于化肥市場經營門檻過低,市場秩序的混亂不但影響了正常的市場競爭,影響了經營行業的健康發展,同時對化肥生產環節也產生了影響。
為了深化化肥流通體制改革,國家規定化肥經營者只要到工商部門注冊即可經營化肥。所以化肥經營戶迅速增加,市場秩序極為混亂。越是農業條件好的區域,用肥料量大,銷售肥料的店鋪也多,銷售的肥料品種也多,肥料質量也是參差不齊。眾多不規范的小門店的出現,打亂了原有市場秩序,一些非正常銷售手段屢見不鮮。接踵而來的是銷售利潤下降,甚至一些門店偷偷摸摸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取得更高利潤。因為門店小,存貨不多,市場檢查是很難發現,即使發現處罰數額也不大。
化肥經營門檻過低,注冊個體戶誰都可以銷售化肥,表面是讓市場充分競爭,實際上是對農民利益產生損害。在一些村子里,隨便走走看到銷售化肥的點就有十來個,就算本村用肥量大,但是如此多的銷售點,可想競爭之激烈。激烈競爭之后的非正常銷售手段,又將直接影響到化肥行業健康發展,影響到農業生產安全。在筆者看來,如果真的為農民著想,為農業著想,為糧食安全著想,還是給化肥經營這個環節增加點難度比較好。
因此,筆者認為,為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應該加大對優秀企業扶持力度,同時對化肥行業從業人員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只要有過違法記錄的不允許生產、經營化肥。對于生產經營化肥的組織應該考慮其技術指導能力,不具備化肥技術指導實力的經營者不予核發營業執照。比如說要求擁有農藝師職稱的技術人員數量,就算他們借助別人的技術人員,但是技術人員對產品質量要有一層監管的責任。對于相關部門,建議加大化肥科學知識普及工作,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市場管理指導工作。
總之,從提高門檻入手,用管理制度推動行業規范化進程,才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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