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頒發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認為該機組現場各項準備工作已具備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的條件,詳情如下:
關于頒發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的通知
三門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呈報〈三門核電項目3、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申請書〉的請示》(三門核設發〔2013〕164號)、《關于呈報〈三門核電項目3、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申請書〉的請示》(三門核核安發〔2016〕144號)和《關于呈報三門核電項目3、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申請補充材料的報告》(三門核核安發〔2022〕159號)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我局審查了你公司提交的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申請書及其附件,認為提交的申請文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核安全法規,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的設計原則以及核安全相關活動滿足我國核安全法規的要求。因此,決定向你公司頒發《三門核電廠3號機組建造許可證》和《三門核電廠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
我局組織對三門核電廠3號機組核島現場準備情況進行了監督檢查,認為該機組現場各項準備工作已具備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的條件,你公司可以開展3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工作。我局將4號機組核島基礎澆筑第一罐混凝土設為控制點,必須經過我局檢查批準后,4號機組方可澆筑核島基礎第一罐混凝土。
你公司應按照《三門核電廠3號機組建造許可證》和《三門核電廠4號機組建造許可證》規定的條件,加強質量管理,確保建造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