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1 日,第 22 個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前夕,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威樂(中國)水泵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樂中國”)訴威樂水泵(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威樂”)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作出二審判決即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終審判決維持 2021 年 7 月 21 日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判令“上海威樂”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其企業名稱,在《法治日報》刊登消除影響的聲明,賠償威樂中國經濟損失 1,500 萬元及為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 10 萬元。
“上海威樂”長達十余年之久的惡意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就此受到法律嚴懲。
威樂中國的員工、經銷商伙伴及廣大客戶一直高度關注的這起訴訟案件就此塵埃落定。
威樂上海侵權案件持續時間久,影響范圍廣,性質惡劣。在判決當日,上海知產法院特別在其微信公眾號上介紹了這一案件。上海知產法院指出:威樂中國要求上海威樂停止使用“威樂”字號的企業名稱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可予以支持。綜合考慮到上海威樂的侵權規模、侵權情節及本案可適用懲罰性賠償的相關情況,威樂中國主張的賠償金額總額 1,500 萬元在合理范圍內,一審判決予以支持并無不當。
從當日上海知產法院微信公眾號中可以發現,上海知產法院對包括“上海威樂”侵權案在內的三起案件進行集中宣判,是為了彰顯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和對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充分保護,著力維護開放有序、競爭充分、秩序規范的市場環境,營造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
4 月初,威樂中國在另一起重點維權案中同樣取得勝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即終審判決,認定威樂泵業(江蘇)有限公司及北京陽光新宇能源科技有限該公司對威樂中國實施了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判決“江蘇威樂”賠償威樂中國經濟損失 500 萬元人民幣。
這兩起案件中,我國兩家知名知識產權法院均適用懲罰性賠償作出判決,引起知識產權界的廣泛關注。
江蘇商標品牌研究中心主任徐升權指出:”這兩起案件充分體現出中國司法機關平等保護中外知識產權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態度。”徐主任表示,威樂中國作為行業內知名品牌,對“江蘇威樂”和“上海威樂”等侵權者提起訴訟并連續獲得法院支持,取得維權重大勝利,體現出威樂中國維護自身商標專用權和品牌聲譽的決心。法院適用懲罰性賠償作出判決,必將震懾業內外其他違法者。
威樂將一如既往地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堅決打擊任何搭便車、傍名牌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堅決維護市場秩序,捍衛消費者利益,也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地向我們提供侵權信息,共同致力于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如您發現涉嫌侵犯“威樂”及“WILO”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歡迎與威樂品牌維權部取得聯系,我們將通過行政和司法途徑追究侵權者責任,堅決采取法律手段捍衛消費者權益及品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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