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
6年來,各方分歧最大的《巴黎協定》第六條,即如何通過相互合作來減少排放,終于敲定。
英國當地時間11月13日晚間,在“拖堂”一天之后,“巴黎規則手冊”中最后需要敲定的這部分內容,終于完成——《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COP26)在英國格拉斯哥閉幕,大會達成決議文件,就《巴黎協定》實施細則達成共識。
UNFCCC方面在會后的新聞稿中稱:“各方就碳市場第六條相關基本規范達成一致,這將使《巴黎協定》全面實施。”
在大會落幕后的記者會上,中國COP26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表示,國際碳市場實際上是《巴黎協定》第六條的相關內容,“我們既要強調維護環境的完整性,避免重復計算,同時又要基于規則,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所以整個談判進程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基于公平、基于規則、基于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關于第六條的幾大分歧
應對氣候變化的最大現實挑戰之一,是成本。
碳市場可以幫助各國降低成本,吸引發展中國家對清潔創新的投資并加速減排。目前已經有120個左右的國家在其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NDC)中,將使用碳市場作為實現NDC的手段之一。
從這個角度而言,格拉斯哥協議將為碳減排雙邊交易,以及聯合國監管的市場中的排放交易制定規則。
《巴黎協定》第六條的想法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困難或減排成本高昂的國家,可以從減排量已經超過其承諾減排量的國家手中,購買減排信用額度。如果這一條款實施合理,則買賣雙方將獲得雙贏,但如果規則設定不合理,則不僅將出現重復計算,還將增加全球碳排放。
為此,6年間,各方在如何解決以下兩個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第一,避免碳減排雙重核算;第二,確保減排力度凈增長,而不是拆東墻補西墻。
簡單而言,雙重核算是指,出售國在賣出碳減排信用額度時聲稱自身實現減排,購買國在取得減排信用額度后也聲稱實現了減排,這就出現了重復計算減排的問題。
以國際民航組織的碳抵消和減排機制項目(CORSIA)為例,此前CORSIA在實際操作中,就意識到雙重核算問題,譬如某英國航空公司購買了印度尼西亞植樹造林帶來的20萬噸減排量,那么該國是否也應當提升減排目標和植樹造林目標?
在此次COP26上達成的成果文件中,針對這一問題,日本的提議得到了巴西和美國的支持,打破了僵局。此前巴西一直堅持需要允許對減排量進行重復計算。
根據目前的協議,出售減排信用額度的國家將決定,是將此次的減排信用額度出售給其他國家,還是計入該國自己的氣候目標之中。
如將其出售,則賣方國家將在其國家統計中增加一個排放單位,買方國家則扣除一個,以確保國家之間的減排量只計算一次。
歐洲航空公司行業協會高級政策主管譚賽爾(Laurent Donceel)表示,格拉斯哥的成果文件會使CORSIA 計劃更加嚴格。
“這是對航空公司業務決策的重大澄清,”他說,“這將影響航空公司對可持續航空燃料的投資和機隊更新。”
巴西方面也對此感到開心。巴西環境部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此次的協議是“巴西的勝利”,該國正準備成為碳信用額的“出口大國”。巴西擁有亞馬遜森林,并具有建造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廠的巨大潛力。
巴西首席談判代表萊昂納多·克利弗·德·阿賽德表示:“這應該可以刺激投資和開發能顯著減排的項目。”
不過,最容易受到氣候影響的國家則仍表示,擔心碳信用抵消可能會被濫用,從而使不良行為者避免減排。“關于第六條,我們需要對‘漂綠’保持警惕。”馬紹爾群島氣候特使斯泰格 (Tina Stege)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
各方在《巴黎協定》第六條中“糾結”的另一個重要議題即為舊碳信用如何過渡,才不會大量涌入國際碳市場,并沖擊國際碳價。
目前,有不少國家仍持有《京都議定書》下清潔發展機制(CDM)中的大量減排量,如按照第六條中建立一個中央樞紐系統的方式來取代CDM,則各國手中的核證減排量(CER)是否應轉入這一中央樞紐系統?
此前,各方對此爭執不下。有談判代表認為不應當允許過渡,而認為可以過渡的則強調需要對CDM項目過渡進行評估。
此次,各方達成妥協,并設定了一個過渡截止日期——2013年1月1日,即在此之前CDM中發放的CER將不予以結轉。
據悉,UNFCCC方面指定了一個由12名成員組成的監督機構來執行監督,并負責審查認可信用的基線。
根據非政府組織新氣候研究所的分析,這將允許3.2億個抵消量進入新市場,每個抵消量代表一噸二氧化碳。
中方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在大會落幕后的記者會上,趙英民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提問時表示:“我們既要強調維護環境的完整性,避免重復計算,同時又要基于規則,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情況。”
“有很多記者問我說,中國現在是第一大排放國,你怎么看?我說,不是因為最后一口饅頭你才吃飽的。目前全球升溫、氣候變化的結果,是大氣中人類工業革命兩百年以來無序排放導致的,這里邊主要是發達國家排放的。這個歷史責任,《巴黎協定》已經非常明確,因此才確定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 趙英民說,“從這個意義上講,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必須要率先減排,包括化石能源(減排)。各國國情不同、能源結構不同,各國都要基于化石能源逐步減少,作為我們脫碳的起點,來共同努力,而不僅僅是發展中國家停止使用煤炭,這是不公平的,因此說這也是大家各方博弈的焦點,當然最后我們達成了一致。”
趙英民表示,中方已經正式宣布中國停止海外煤電建設,而且要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可再生能源,這里邊涉及到大量的綠色金融等。
他表示,為了落實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雙碳”目標,我國已經發布了“1+N”政策體系的兩個最主要的文件,下一步還要陸續發布其他文件,這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內容,就是與實現“雙碳”目標相匹配的綠色金融政策。
“隨著工作的深入,這些文件都會陸續發布,我相信應對氣候變化,不僅僅是個氣候問題,還是發展問題,涉及到經濟社會的方方面面,最終我們要推動綠色低碳轉型。” 趙英民表示,“只有整個轉型啟動了,我們應對氣候變化才可以走深、走實、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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