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集團公司2021年第5期采購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進行處理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集團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關于公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第5期采購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工單質安〔2021〕36號)內容,為嚴肅物資采購質量管理,依據集團公司供應商管理有關規定做出以下處理決定:
1.暫停列入質量通報中10家供應商13批次不合格產品的產品交易權限,暫停期限以相關部門相關公告為準。
2.各單位物資部門要立即停止對上述供應商不合格產品的采購。已采購的要停止使用并進行排查,及時對問題產品進行退貨、換貨、索賠等處理。
3.相關受檢單位物資部門會同本單位質量部門,敦促不合格供應商限期整改,按規定申請復檢。
4.對于采購未經復檢或經復檢仍不合格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集團公司將追究該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5.對質量通報中公布的復查結果合格的供應商,按照管理權限,恢復所管理的供應商相關產品交易權限。
工程和物裝管理部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關于公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第5期采購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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