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20年12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洲工業緊固件協會(European Industrial Fasteners Institute)申請,正式對原產自中國的鋼鐵制緊固件產品(certain iron or steel fasteners)發起反傾銷調查。中國對歐盟進口碳鋼緊固件反傾銷措施將于2021年6月28日到期。
2021年6月17日,歐委會于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稱,決定根據歐盟《基本條例》第14(5)條對原產于中國的鋼鐵制緊固件產品實施進口登記。該條規定,歐委會可依申請或依職權指示海關采取適當措施對進口產品實施登記,以便從登記之日起對進口產品追溯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1年6月29日起,對原產于歐盟和英國的進口碳鋼緊固件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歐盟委員會發布最新公告:
據歐盟委員會2021年7月20日發布的公告稱,歐盟對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某些進口鋼鐵緊固件的反傾銷程序不實施臨時措施。
2020年12月21日,歐盟委員會就原產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某些鋼鐵緊固件的進口提起了反傾銷訴訟。該訴訟是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2016年6月8日第2016/1036號條例(EU)第5條針對抗擊非歐盟成員國的傾銷產品提起的。
鑒于案件的技術復雜性,委員會決定在現階段繼續進行反傾銷調查,而不是采取臨時措施。
因此,本說明構成《基本條例》第19a(2)條所要求的對利害關系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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