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 林
作者單位:湖南石油分公司
內部審計作為公司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完善治理、增加價值”的重要職能作用,就需要不斷做好內部資源統籌,加快審計工作轉型升級,積極構建價值型審計新格局,推進公司高質量發展。
統籌內部審計工作,深度開展監督和服務
圍繞中心開展審計大監督。審計監督應加大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如合資公司輕資產發展、新能源新業務發展等,促進令行禁止;加大對財務收支和效益情況的審計力度,促進提質增效,如油品損溢、閑置資產盤活、商品采購價格審計等;加大對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審計力度,促進強化風險防控;加大對工程投資的審計力度,重大項目采取招標控制價審計、跟蹤審計、結算審計的三段遞進式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促進公司“大成本”控制最優;加大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力度,促進依法經營、盡責擔當。
推進“點線面”立體整改,提高審計成果大運用。要促進被審計單位直面發現的問題,推動整改前置,在問題查證的同時通過點對點的整改快速啟動及時遏制風險快速蔓延。“線”上整改,就是針對根源出在業務板塊制度流程方面的缺陷和不足的問題,調動條線部門力量,主動將同類單點問題連接成線,審計部門主動聯動部門找問題實質與根源,快速啟動制度、流程優化層面的整改,通過規避控制漏洞促使整改上層次。針對在操作執行與機制流程之上,考核、理念、文化等更高層次造成某些問題多業務、多領域高發的重大事項,推動公司管理層實現“面”上的整改。在重大問題和重大風險化解過程中,審計部門應推動部門同向分析,著重從考核導向、用人評價、經營戰略、經營文化的角度探尋真正意義上的改進之道,并依托公司黨委審計委員會作用,將改進建議向委員會進行匯報,推動頂層發起的源頭整改。
統籌審計創新和單位創新,實現“第一動力”的相互促進
推進審計創新,重點是推進審計模式由事后審計向事前、事中相結合的全過程審計轉變,推動建設經責審計、建設項目審計、專項審計相互補充的審計全覆蓋推進方式,不斷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確保實現審計對象、審計重點、審計期間的全覆蓋。
創新發展信息化審計方式。向信息化要效率要質量,利用好審計數據的大集中、大綜合、大關聯特征,優化審計組織流程,通過實施非現場審計、聯網跟蹤審計、實時監控預警等新模式,提升審計自動化、智能化工作水平。
持續開展關口前移的審計預警。通過前瞻性分析,加大風險研判力度,及時捕捉新情況、新動向和新特征,發現一些潛在影響較大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通過審計預警方式向單位和條線推送線索,調動各方力量聞風而動、核查風險的存在,促進被審計單位充分識別風險和化解風險,提出解決措施,幫助公司避免更大問題的發生和更多損失,使審計職能由“治病”轉變為“防病”,乃至“防治結合”。
改革創新審計人員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加大交流、培養、選拔力度,科學優化績效考核導向,補足審計人員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和斗爭精神不足的短板,努力培養信念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務實、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審計隊伍。
統籌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充分整合審計資源和審計成果
完善公司業務部門、風險管理和審計監督“三道防線”有機融合的功效最大化機制,共同助力公司治理能力的提升。 有效實施“三道防線”的全方位多角度監督,通過機制協同、信息共享,提升三道防線協同監督與風險管控合力。
統籌審計項目和審計組織方式的“兩統籌”,強化審計項目統籌,充分發揮好政策跟蹤、大數據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平臺作用,加強不同類型審計項目的統籌融合和相互銜接,積極探索融合式、嵌入式、“1+N”等審計項目組織方式,努力做到“一審多項”“一審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擴展審計覆蓋面。強化審計組織方式統籌,積極推進跨層級、跨專業、審計資源的優化配置。
審計人員不能僅僅滿足于一事一議、一案一議的審計建議模式,應著力將過去的審計建議進行梳理歸納,將單個審計項目中的真知灼見串成提升為具有完善單位治理實用價值的審計意見和建議,進而健全優化審計成果的系統集成機制。
標簽:內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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