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19年第四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2019〕40號),由寧波市計量測試研究院、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福建省計量科學研究院等單位起草的《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檢查方法》國家標準,現公開征求意見。
本文件引用了GB 17167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T 2589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以及GB/T 33656 企業能源計量網絡圖繪制方法,規定了企業能源計量器具的配備量確定原則、檢查方法以及檢查流程圖,適用于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的檢查,其他用能單位進行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檢查可參照使用。
在本文件中,對涉及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率檢查方法的專業詞匯最出解釋。一次能源是指從自然界取得的未經任何加工、改變或轉換的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氣、生物質能、水能、地熱能、潮汐能等;二次能源是指由一次能源經過加工或轉換得到的其他種類或形式的能源,如煤氣、焦炭、汽油、煤油、柴油、重油、電能等;載能工質是指由于本身狀態參數的變化而能夠吸收或放出能量的介質,即介質是能量的載體,如熱水、蒸氣、壓縮空氣、乙炔等;邊界是指用能單位確定的物理界限、場所界限或次級用能單位(或其組成部分)界限;主要生產系統是指直接生產產品所確定的生產工藝過程、裝置、設施和設備組成的完整體系;附屬生產系統為主要生產系統服務的過程、設施和設備,其中包括供電、機修、供水、供氣、供熱、制冷、儀修、照明、庫房和廠內原料場地以及安全、環保等裝置及設施;輔助生產系統是指不直接參與生產但與主要生產系統和輔助生產系統有密切聯系的生產指揮系統及服務的部門,如廠部辦公室、車間浴室、開水房、保健站、食堂、宿室等。
文件指出,在進行配備量的過程中,要遵循合規性、全面性、準確性的理論原則,要踐行確定進出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確定次級用能單位、確定用能單元的工作方法。具體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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