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器設備是很多企業初創、研發、生產、檢測等環節不可缺少的資源。近年來,江西省通過搭建科學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等措施,著力推進高校院所及科研單位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儀器對外開放共享,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利用率,充分釋放科研資源潛能。
為加快推進全省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進一步提高科研儀器使用效率,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文件精神,江西省科技廳近日印發《江西省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雙向支持試行辦法》。此辦法于2021年1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兩年。
辦法提出,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將通過江西省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平臺推進全省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工作,對全省加入省大儀服務平臺的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實行雙向支持,雙向支持工作的申請、受理等均依托省大儀服務平臺進行。
辦法明確:“雙向支持”是指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后補助、大型科研儀器用戶使用補貼。雙向支持經費由省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統籌安排。
“大型科研儀器”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單臺(套)原值在20萬元(含)以上、加入省大儀服務平臺的可用于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等科技創新活動的各類大型科研儀器。
“開放共享”是指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將加入省大儀服務平臺的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由省內非關聯法人單位、創新創業團隊等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等科技創新活動的行為。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強制檢測和法定檢測等非科技創新活動,不在支持范圍。
辦法提出,大型科研儀器管理單位開放共享服務后補助金額,按照提供開放共享服務金額不超過15%的比例進行支持。中小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戶購買服務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按不超過30%的比例進行支持,超過5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20%的比例進行支持,創新創業團隊支持比例不超過購買服務金額的30%進行支持。
資料來源:江西省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