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如藻類、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和魚等)直接生活于水中,是水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維持水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關鍵要素,是水生態環境質量演變的“哨兵”。同時,水生生物更易于被大眾所感知,水中是否有魚、蝦、螺、蚌,是否暴發藻類水華、赤潮等可以作為判別水生態狀況的感性依據,利于實現“國標”和“民標”的協調統一。
水生生物監測與評價是通過監測水生生物來評價水體的生物學質量。湖庫作為流域水生態系統的“源”和“匯”,其水生態環境質量集中反映了區域水環境污染負荷、水動力條件、棲息地改變等脅迫的情況和生態系統響應的狀況。然而我國當前流域監測網絡整體仍不完善,流域污染源監測體系仍不健全,流域水生態監測工作起步又較晚。因此,亟需制定包含物理生境、水質理化、水生生物三要素的水生態監測與評價技術指南,規范水生態監測和評價工作,支持準確評估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的變化的急迫需求。
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讓江河湖泊休養生息的要求,加強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維護流域生態系統的健康,指導我國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的監測和評估工作,為湖庫水生態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生態環境部制定了《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并面向有關單位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10日前。
該項新標準規定了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中監測要素、水環境質量監測、生境調查、水生生物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的相關指數和計算方法,以及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的評價等級,適用于淡水湖泊和水庫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評價。
其中,在水環境質量監測方面,標準規定,監測的指標為:總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葉綠素a是湖庫理化指標監測的必測項目,其他指標可根據湖庫特征選擇 GB 3838中常規監測項目及對湖庫水環境質量有指示意義的其他特征指標。監測方法為:湖庫水質樣品采集、保存和運輸等按照 GB/T 14581、HJ/T 91、HJ 493、HJ 494、HJ 495等標準進行。實驗室分析方法均采用國家或行業標準。
在水生生物監測方面,需要的設備及材料主要有各式采樣器材,測量工作包括溫度計、pH 計、溶解氧測定儀、米尺、GPS、測距儀、測深儀等;鑒定設備及器材有解剖鏡、光學顯微鏡、培養皿、載玻片及蓋玻片、尖角鑷子、解剖針等;試劑有魯哥氏液、福爾馬林、5%甲醛、70%左右乙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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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庫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