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擬批準發布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檢定規程》,現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0年10月23日。
《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檢定規程》主要內容有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等,適用于固定安裝在道路上,對在該區間內行駛的機動車平均速度進行測量的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需要注意的是,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的終端同時具有單點測速攻能的,其單點測速計量性能的檢定應按照相應規程執行。
據了解,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通常由起點和終點監控終端、通信網絡、中心控制設備及軟件等組成。該類系統在一段道路上布設兩個固定監控點及相應的監控終端,兩點之間構成一個行駛路段唯一確定、限速值恒定的測速區間。起點和終點的監控終端先后記錄同一行駛車輛的通過時刻和車輛特征信息,并通過通信網絡傳送到中心控制設備,由軟件根據區間距離及該車輛的區間行駛時間計算出平均速度。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工作原理的示意圖參見下圖1:
系統的計量性能要求有:當前時刻誤差不超過±1s;區間距離誤差(-5~0)%;區間測速誤差<100 km/h 時,(-6~0)km/h;≥100 km/h 時,(-6~0)%。
通用技術要求包括:1.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前端設備)應有銘牌,標明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編號、制造廠家,區間起點和終點的位置應在道路上有明確標識。2.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各部件不應有影響正常使用的機械損傷,不應有影響測量效果的故障,電纜線的接插件應接觸良好。3.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應具有與北京時間同步的功能。每兩次同步的時間間隔不超過 5min。4.機動車區間測速系統應能查詢區間距離、被測車輛平均速度、特征圖片等內容,并有保護措施防止系統參數和存儲內容未經授權而被修改。
系統檢定時的環境條件有溫度:(-25~55) ℃;相對濕度:≤90% ;無影響測量結果的振動或電磁干擾等。檢定用標準器具及技術要求參見下表1:
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的項目見下表2:
以上規程部分技術內容參照了 JJG 527-2015《固定式機動車雷達測速儀檢定規程》、GA/T959-2011《機動車區間測速技術規范》以及 GB/T21255-2019《機動車測速儀》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