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含量、鐵含量分析儀(以下簡稱儀器)是指銅含量分析儀、鐵含量分析儀兩種儀器。該類儀器是利用朗伯-比爾定律原理進行測量。儀器顯示為被測溶液濃度值,根據朗伯-比爾定律:當一束單色平行光通過有色的溶液時,一部分光能被溶液吸收,若液層厚度不變,光能被吸收的程度(吸光度值 Abs)與溶液中有色物的濃度成正比。
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貴州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校準規范——《銅含量、鐵含量分析儀校準規范》(報批稿)。該項地方性校準規范的公示時間段為2020年10月21日至30日。
該項新規范的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等,適用于測量范圍(0~200) μg/L 銅含量分析儀、鐵含量分析儀的校準。
銅含量、鐵含量分析儀技術指標參見下表1所示:
儀器校準的環境條件有:環境溫度:(10~40)℃;濕度:≤85%RH;供電電源:AC (220±22)V、(50±1)Hz;校準用標準物質及其它設備。校準采用的標準物質有銅單元素溶液標準物質(濃度C為100μg/mL,相對擴展不確定度U rel≤0.8%, k=2)、鐵單元素溶液標準物質(濃度C為100μg/mL,相對擴展不確定度U rel ≤0.8%,k=2)。校準所需其他儀器設備有玻璃量具、秒表。校準項目則包括示值誤差、重復性、穩定性。
最后,關于儀器的復校時間間隔,標準指出: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建議復校時間間隔不超過1年。
以上標準與JJF(黔)13-2011 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變化有:1.修改了規范名稱,修改為銅含量、鐵含量分析儀校準規范;2.刪除了硅酸根、磷酸根分析儀的相關信息;3.修改了引用文件中的內容;4.修改了概述中的內容;5.修改了重復性的計算公式;6.修改了校準結果表達及其內容;7.修改了附錄A、B 的內容;8.修改了校準原始記錄格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