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載儀是一種靜載荷試驗的測試分析儀器,主要用于建筑工程中樁基或地基的承載力檢測。靜載儀通常由顯示單元(主機)、數據采集單元、控制單元、數據傳輸模塊、荷載測量裝置(包含壓力傳感器)、位移測量裝置(包含位移傳感器)等組成。
近日,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靜載試驗儀校準規范》(報批稿),現對該項新的地方性檢定規程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0年10月21日至30日。該項新規范的主要內容有范圍、引用文件、術語、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等,適用于靜載試驗儀(以下簡稱靜載儀)的校準。
據了解,靜載儀的工作原理為:儀器工作時通過千斤頂對樁基施加荷載,樁基或地基由于受到荷載的作用產生位移,此時靜載儀上的荷載測量裝置以及位移測量裝置將同步測試出樁基承受的荷載和位移變化,并根據采集到的位移數據與荷載數據得到樁基或地基在受力后的位移隨加載力值的變化情況,也就是樁基的靜荷載。
靜載儀的計量性能參見下表1所示:
儀器校準的環境條件包括:1.供電電源:電壓:(220±22) V,頻率:(50±1) Hz。2.環境溫度:(20±2)℃;3.相對濕度:45%~75%;4.周圍環境無影響儀器正常工作的機械振動和電磁場干擾。校準用設備與計量器具的技術指標參見下表2所示:
校準項目一覽表參見下表3所示:
最后,關于儀器的復校時間間隔,標準指出: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建議復校時間間隔不超過12個月。
上述規范依據 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和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并參考了 JJG 860-2015《壓力傳感器(靜態)》、JJG 875-2019《數字壓力計》、JJF 1305-2011《線位移傳感器校準規范》和 JT/T 574-2004《水運工程 樁基靜載儀》進行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