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張守營報道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設運行的實施方案》,提出堅持“以收定補、新老劃段、有序建設、平穩發展”,進一步完善生物質發電建設運行管理,合理安排2020年中央新增生物質發電補貼資金,全面落實各項支持政策,推動產業技術進步,提升項目運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有效的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行機制,促進生物質發電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方案》,2020年申請中央補貼的項目須符合4個條件:一是納入生物質發電國家、省級專項規劃;二是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機組并網的當年新增項目;三是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技術標準等要求,配套建設高效治污設施,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所在城市已實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四是申報情況屬實,并提交信用承諾書,沒有且承諾不出現弄虛作假、違規摻燒等情況。
為推動生物質發電有序建設,《方案》從加強規劃引導、加強投資監測預警、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補貼機制、拓展生物質能利用渠道、落實生物質發電支持政策、逐步推動形成生物質發電市場化運營模式、強化項目建設運行監管等7個方面提出了諸多措施。如,鼓勵加快生物質能非電領域應用,提升項目經濟性和產品附加值,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給予生物質發電項目中長期信貸支持;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合理制定垃圾處理收費標準,確保垃圾處理收費政策落實到位;鼓勵地方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對生物質發電相關的農林廢棄物和生活垃圾“收、儲、運、處理”各環節予以適當支持和補償等。
標簽:生物質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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