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溫恒濕實驗室一般由恒溫庫體、空調系統和溫濕度控制系統三部分構成。實驗室外側安置柜式風冷獨立空調機組,一般采用橫向送風方式,送風經頂部夾層通過孔板送出,回風經孔板吸入空氣處理箱,確保室內溫濕度場均勻,風速及溫度梯度滿足規程、規范和標準要求。對室內工況調節時,可設定室內控制溫度及濕度,開啟制冷,控制系統根據室內實時環境溫度、濕度自動調節加熱功率及加濕功率,達到溫濕度平衡。
恒溫恒濕實驗室是開展計量檢定、校準、檢驗檢疫、檢測、測試、科學研究和工業生產活動的重要環境條件。當前,在計量領域對于恒溫恒濕實驗室的要求有較為統一的常規要求,對于一些要求較高的精密實驗室還有一些特殊的要求,然而目前沒有可參照的技術依據,因此,為了統一和規范恒溫恒濕實驗室環境參數評價方法,正確指導恒溫恒濕實驗室的使用和維護,有必要制定全國統一的恒溫恒濕實驗室計量性能校準規范。
近日,按照全國溫度技術委員會的要求,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承擔的《恒溫恒濕實驗室環境參數校準規范》的制定工作已初步完成了正文編寫和部分實驗工作,并面向全社會對此《校準規范》進行意見征求工作。該項新的校準規范適用于恒溫恒濕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環境參數的校準,不適用于生物安全實驗室以及醫學實驗室的校準。
關于實驗室的計量特性,標準明確:實驗室的環境參數主要包含溫濕度偏差、溫濕度短期穩定性、溫濕度長期穩定性、溫濕度均勻度、照度、工作區截面風速、風量、空氣潔凈度等級、噪聲、靜壓差等,其技術要求主要依據使用方與實驗室設計施工方所簽訂的技術協議,或者由使用方的實際需求提出。
實驗室校準的環境條件包括溫度:15 ℃~35 ℃;濕度:不大于 85% RH;氣壓:80 kPa~1060 kPa。測量標準有溫度測量標準、濕度測量標準,校準過程中采用的其他儀器設備有照度測量儀器、工作區截面風速測量儀器、風量測量儀器、空氣潔凈度等級測量儀器、噪聲測量儀器、靜壓差測量儀器。
關于實驗室的校準項目,標準指出:根據實驗室的設計要求以及使用方的使用需求確定,一般包含溫濕度偏差、溫濕度短期穩定性、溫濕度長期穩定性、溫濕度均勻度、照度、工作區截面風速、風量、空氣潔凈度等級、噪聲、靜壓差等校準項目。
上述校準規范在制定的過程中引用參考了GB 50073-2013《潔凈廠房設計規范》、GB 51110-2015《潔凈廠房施工及質量驗收規范》、GB 50243-2016《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T 5700-2008《照明測試方法》、T/CECS 644-2019《恒溫恒濕實驗室工程技術規程》以及JJF 1101-2019《環境試驗設備溫度、濕度參數校準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