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全國首部地方監測法規《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把環境質量、生態狀況和污染物排放統一納入監測范圍,進一步規范監測監管行為。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邢春寧表示,《條例》構建了覆蓋全省、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數據信息平臺,打破部門、行政區域限制,實現監測共聯共享,并以“雙罰”等剛性處罰手段嚴厲打擊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違法行為,建立起更為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江蘇省副省長惠建林要求,貫徹落實《條例》,要統一監測網絡建設、統一監測質量監督、統一監測數據管理、統一監測信息發布、加強監測組織領導。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化大數據、云計算、5G、物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的綜合應用,切實增強大數據綜合分析與實戰應用能力,努力打造生態環境監測“智慧云”,全面提升監測信息產品的決策參考價值,為精準治污、科學管理提供強力支撐。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秦亞東表示,《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地方生態環境監測法規,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快補齊監測網絡建設短板。統一規劃“十四五”全省空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近岸海域、溫室氣體、聲環境、生態狀況監測點位。同時,加快補齊污染源執法監測短板,組建省級無人機遙感監測陣列,配置執法無人機、生態紅線管控無人機,突發事件應急無人機監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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