閥門液壓執行器-簡談11
-EN15714-4-2019標準設計要求(3)
我們繼續參照歐洲標準EN15714-4-2019標準,逐步介紹工業閥門用液壓部分回轉執行器設計要求。
4.10 基本設計
4.10.1 安全要求
執行器的設計勇當考慮到安全的技術原則與規范。彈簧回位執行器應當考慮當參照制造商說明書指示操作時,安全的裝配與拆卸。
4.10.2 部分回轉執行器附件
部分回轉閥門執行器附件應當符合ISO5211標準。
部分回轉執行器的輸出可以是一個完整部件,也可以是一個活動的部件。
驅動部件材料應當在供應商的文獻中有清楚說明。
4.10.3 壓力連接
除另有規定,驅動器需配有兩個操作接頭。
接頭位置,方向及形式由制造商規定。
連接應當清晰的按照ISO5599-2標明標號(2或者4).
加壓時,除非另有規定,否則移動方向需符合表4的規定。
壓力連接的尺寸應當符合表4與圖1所示例。執行器應當正確標記螺紋類型。
測試接口應當是內螺紋,并提供試驗用的密封。
所有連接應當保證有密封,無論如何裝配。
4.10.4 彈簧回程執行器故障安全方向
對于彈簧回程執行器,應當清晰而永久標明在壓力失效時其
其運動方向,參照圖2,見第6條。
4.10.5 機械安全系數
液壓執行器應當按照下列表6給出的最小安全系數來設計。
4.11 位置指示
執行器應當配有指示裝置,以清晰顯示閥的位置。必要時可以調整指示器。
4.12 可選設備
4.12.1 輔助裝置
執行器設計應當允許附加設備如:
A/ 限位開關
B/比例閥
C/位置發射器
D/電磁閥或/和手動閥
E/流量可調裝置
F/安全裝置
執行器的安裝面應當如圖7所要求后者供需雙方商定。
執行器的安裝面應當參照圖3表7規定的4個螺紋孔。
軸應當如圖3所示開有鍵槽與螺紋孔,當閥門開啟時,鍵槽應當與管軸線平行。
4.12.2 人工操作
在指定的情況下,驅動器應當提供手動操作。
手動操作力應符合EN12570標準。
設計應當符合下列與安全有關的特征。
A/手動操作元件(手輪,手柄或者液壓裝置)在有動力操作情況下應當保持不動。
B/動力操作應當在手動操作前停止或者撤銷。
C/應當提供清晰永久的指示標明開啟或者關閉。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應當按照順時針原則關閉手輪或者手柄。
4.12.3 行程末端調整
當有需要,應當至少提供一個末端可以調節裝置。
定位器或者信號裝置也可以參照圖3與表7的尺寸安裝在支架上。
標簽:執行器
相關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