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日,江蘇省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立案審理,保一集團有限公司訴江蘇保一閥門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2020)蘇11民初《民事調解書》:被告江蘇保一閥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對原告保一集團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告限期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和使用“保一”字樣,并賠償原告相應經濟損失和訴訟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保一集團始創于1983年,歷經多次升格,一直保持沿用保一商號。1985年注冊“保一”、“BAOYI”商標,并長期續展有效。2007年,保一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保一集團長期專注于工業閥門應用產業,“保一”作為專有名詞,企業商號和產品商標合二為一,在產品銷售、企業網站、宣傳手冊等廣泛使用。2016年被認定為浙江省知名商號。在全國閥門行業中具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和知名度,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全國泵閥產業知名品牌,多項產品榮獲國家重點新產品、國家火炬計劃、省級科技進步獎等省(部)級以上榮譽。
被告江蘇保一閥門有限公司,明知原告保一集團有限公司擁有“保一”商標等知識產權情況下,在企業名稱注冊中,惡意使用含有“保一”作為企業名稱,企圖混淆公眾,獲得不正當利益,是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原告保一集團有限公司市場銷售和品牌信譽的較大損失。
保一集團將持續關注市場,對新出現的各類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堅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努力打造保一集團“保合太和一以貫之”的百年品牌,為維護泵閥行業正當的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作出新貢獻。
《保一報》2020年07月20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