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藍天保衛戰取得積極進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2019年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濃度為40微克/立方米,與2015年相比下降23.1%。但 O3污染問題日益凸顯,2019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O3濃度為148微克/立方米,與2015年相比上升21%;以O3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占總超標天數的41.8%,僅次于 PM2.5(占 45%)。因此,在持續推進 PM2.5污染治理的同時,要加大O3污染治理力度,遏制O3濃度快速上升的勢頭。
可以看到,我國 VOCs 治理工作雖然取得一些進展,但 VOCs 管控能力依然薄弱,VOCs 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2020 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收官之年,對照目標任務梳理分析發現,VOCs 治理是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突出短板,因此,有必要印發攻堅方案進行專門部署。
近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有關要求,降低夏季臭氧污染影響,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攻堅方案》”),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27日。
《攻堅方案》提出的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的工作思路和目標為: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強 VOCs 綜合治理,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達標監管和幫扶指導相統一,加強技術服務和政策解讀,強化源頭、過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引導企業自覺守法、減污增效;堅持精準施策和科學管控相結合,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為重點領域,以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為重點管控對象,全面加強對光化學反應活性強的 VOCs 物質控制;堅持資源節約和風險防控相協同,大力推動低(無)VOCs 原輔材料生產和替代,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強化精細化管理,提高企業綜合效益等。
具體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 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 VOCs 產生;
2. 全面落實標準要求,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
3. 聚焦治污設施“三率”,提升綜合治理效率;
4. 深化園區和集群整治,促進產業綠色發展;
5. 強化油品儲運銷監管,實現減污降耗增效;
6. 堅持幫扶執法結合,有效提高監管效能;
7. 完善監測監控體系,提高精準治理水平;
8.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企業治理積極性;
9. 加強宣傳教育引導,營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圍;
10.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施考核督察。
其中,在堅持幫扶執法結合,有效提高監管效能方面,方案指出在開展監測執法聯動過程中,要提高執法裝備水平,配備便攜式大氣污染物快速檢測儀、 VOCs 泄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路檢執法監測設備等。大力推進智能監控和大數據監控,充分運用執法 APP、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電力數據、VOCs 走航監測等高效監偵手段,提升執法能力和效率。此外,還需要運用已有的監測預警系統,動態監控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及重點管控企業VOCs 排放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并實施整改,切實降低園區及周邊VOCs 濃度。
在完善監測監控體系,提高精準治理水平方面,方案強調,要加快完善 VOCs 環境監測網。具體表現為:加強大氣 VOCs 組分觀測,完善光化學監測網建設,提高數據質量,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另外,還需要加強污染源 VOCs 監測監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要對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 VOCs 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開展排查,達不到《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 規范要求的及時整改。
方案中提出的揮發性有機物的主要治理區域如下圖所示:
打贏藍天保衛戰,事關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而2020年又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勝之年,因此,希望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積極建言獻策,助力該項新方案早日完善并落地實施,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貢獻一己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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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征求意見稿)》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