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川維化工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管理有關規定,完成對廢硫酸新增儲罐項目竣工環保自主驗收,這也是川維化工首次開展項目環保自主驗收工作。
隨著國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修訂發布實施,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由原來的政府環境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全面轉變為由企業自行組織驗收,徹底從行政審批制轉變為備案制,不再出具驗收批文。企業是本單位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出具驗收意見,對項目驗收的真實性、準確性、可靠性、合規性負責。
川維化工安全環保部組織發展規劃部、專家、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并特邀兩名專家組成驗收組。通過現場檢查和查閱資料,認為該項目環保審批手續及環保檔案資料齊全,項目環保設施按環評及批復要求落實,各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滿足驗收標準要求,經驗收組評議,企業污染防治設施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要求,同意項目污染防治設施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長壽區和經開區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管理相關人員參加見證了驗收工作,認為該項目環保自主驗收程序合法合規,項目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落實到位,資料齊全,符合國家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要求,同時要求按規定做好驗收信息公開工作。
建設項目環保自主驗收的轉變加重了企業環保責任,對項目環保“三同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川維化工嚴格落實項目環評各項要求,確保項目建設、投運合法合規。
(羅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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