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10部門起草了《關于促進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于17日向公眾征求意見。
《意見稿》提到,加強石油成品油流通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提高依法行政和標準化水平。各省級商務、經信、能源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抓緊推動出臺本地區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辦法,明確成品油零售市場準入條件和程序、企業經營規范、監督管理措施等內容。推動修訂完善現行相關標準規范。鼓勵行業組織和有條件的企業制定發布團體和企業標準規范。
深入研究當地收入、人口增長、汽車保有量、城鎮化發展水平等變化趨勢,兼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新能源汽車發展情況,統籌考慮當地成品油市場消費需求及企業發展需要,按照優化存量、按需增量原則,進一步健全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滿足消費者需要、布局合理、競爭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零售分銷體系。
《意見稿》要求,國家對成品油零售經營實施許可管理;進一步簡化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程序;明確成品油零售網點改(擴)建、租賃經營、特許經營及企業停歇業、應急保供等管理規范。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優化簡化對原址改建和符合規劃的高速公路服務區新建零售網點的審批服務。
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證書格式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由地市級人民政府統一印制,有效期一般不超過5年。有效期滿,繼續符合許可條件的,可根據企業申請換發新證;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依法依規予以撤銷、注銷。
《意見稿》提到,加快轉變成品油流通發展方式,以保障市場供應為重點,不斷優化網點布局,加強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加油站(點)的供應保障能力建設,確保重要季節、重要節日以及重大活動期間的油品供應。強化對國內外石油市場分析研判,及時發布市場運行、產銷價格等信息,合理引導市場預期,服務企業經營和市場消費。成品油零售企業經所在地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執行部門批準,可在救災、災后重建及重大工程等特定領域臨時性使用撬裝加油裝置,并在批復時限到期后撤除。
鼓勵引導有條件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有序推進加油、加氣、充電、加氫等多種能源供給,不斷提升加油站綜合服務功能,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推進智慧加油站建設,結合互聯網、大數據、云平臺等技術運用,推行自助結算、掃碼支付、刷臉支付、ETC支付等支付方式,提高服務效率,改善消費體驗。
鼓勵企業依托加油站平臺,整合各類資源,促進汽配服務、保險、零售、休閑、旅游、租車等多業態協同發展,實現油品和非油業務有機融合,持續提升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支持企業發展自有品牌便利店,或和品牌連鎖便利店企業合作,提升加油站便利店品牌化連鎖化水平。引導有條件的企業根據加油站周邊居民需要,研究增加便民服務項目,推進加油站向綜合服務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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