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國務院批復同意《關于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引進油品貿易國際戰略投資者,打造液化天然氣接收中心和天然氣交易平臺,適度開展成品油出口業務等。
“這是全國自貿區中第一家針對特定產業出臺具體支持性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中國油氣產業智庫聯盟專家劉滿平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為了將近幾年國家油氣體制改革成果落到實處,同時體現先行先試、逐步推廣的改革實踐特點。
劉滿平認為,這次根據浙江省油氣資源市場情況和自由貿易區業務和功能特點,出臺的若干支持性措施主要偏重于油氣下游、貿易和流通方面,指向性比較強。
《若干措施》明確,積極整合各種資源,引入紐約、倫敦、新加坡、迪拜等地經驗豐富的交易所作為戰略投資者,并引進國際油品貿易商資源。同時,招引油品貿易相關的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浙江自貿試驗區集聚。
浙江自貿區還開拓諸多新業務。例如,提出了支持適度開展成品油出口業務;允許境內外行業內企業進入試驗區大宗商品現貨交易市場開展交易業務;開展液化天然氣(LNG)罐箱多式聯運業務等。
劉滿平表示,《若干措施》還提出支持打造液化天然氣接收中心和天然氣交易平臺,預示浙江省油氣交易中心地位得到提升,將成為繼上海、重慶后的第三個國家級交易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財稅金融政策保障力度也很大。《若干措施》提出對照國際通行稅收政策,探索研究推動油氣全產業鏈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保險公司以油氣為中心,積極探索有效方式,為油氣勘探、煉化、運輸、倉儲等提供保障。探索開展油品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試點;探索開展油品貿易企業本外幣結算資金按實際需求進行兌換;探索拓寬油品貿易企業本外幣結算資金使用渠道;支持資本項目外匯支付便利化等。(記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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