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控制噪聲污染已成為公認的環境保護課題之一,據統計,三大環境污染中噪聲污染的投訴占70%以上,其中與汽車內燃機直接相關的投訴占噪聲投訴的四分之三以上。隨著人們對內燃機噪聲的厭惡,也說明了環境保護意識已日益加強。因此,有效測量并控制內燃機噪聲日趨緊迫。
圍繞我國內燃機規劃綱要和產業發展要點,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的2018年第三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近期,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主管,全國內燃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海內燃機研究所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制定的《往復式內燃機 燃燒噪聲測量方法》已經編制完成,正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為確保標準的嚴謹性、準確性和科學性,本項目引用了GB/T 1859.1《往復式內燃機 聲壓法聲功率級的測定 第1部分:工程法》、GB/T 1859.3《往復式內燃機 聲壓法聲功率級的測定 第3部分:半消聲室精密法》、GB/T 3241《電聲學 倍頻程和分數倍頻程濾波器》、GB/T 3785.1《電聲學 聲級計 第1部分:規范》、GB/T 6072.3《往復式內燃機 性能 第3部分:試驗測量》、GB/T 21404《內燃機 發動機功率的確定和測量方法 一般要求》等文件,規定了測量往復式內燃機氣缸壓力以計算燃燒噪聲的方法。
閱讀標準征求意見稿后可知,缸壓傳感器、編碼器、電纜在內的測量系統應參考滿足GB/T 3785.1規定的1級儀器的要求,頻譜分析用濾波器應至少滿足GB/T 3241規定的1級儀器的要求。測量時應當將缸壓傳感器布置在燃燒室頂面,且應盡量使傳感器頭部端面與燃燒室壁面齊平,根據在不同時刻測得的氣缸壓力即可計算得到燃燒噪聲。需要注意的是,缸壓傳感器應定期進行檢定,其靈敏度系數最大偏差應小于或等于5%,線性度系數的偏差應小于或等于0.3%除非國家法規另有規定,且缸壓傳感器的檢定間隔應不超過1年,測量系統、濾波器的檢定間隔應不超過2年。
本標準提供的燃燒噪聲參數的確定方法,不僅考慮了相關技術中的燃燒噪聲參數,同時進一步考慮了發動機氣缸的結構參數。本標準的制定充分考慮了我國內燃機噪聲測量的現狀,節約資源,使發動機噪聲測量方法更具先進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內燃機研究開發和工程制定降噪措施的制定實施提供了更為可靠的依據。相信隨著標準的實施,能給國家、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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