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汽車保有量持續快速增長,汽車排放已成為大氣環境污染的重要來源。2018 年,我國汽車定期排放檢驗一次通過率約為90%左右,其中柴油貨車定期排放檢驗一次通過率僅約85%左右,部分超標汽車未得到有效維修,采用臨時更換汽車污染控制裝置、偽造檢驗結果等弄虛作假方式通過排放檢驗,汽車超標排放、維護不徹底問題突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推動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提高汽車排放檢驗合格率,推進超標汽車維修和報廢,迫切需要起草配套文件對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實施要求、職責分工和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作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以滿足工作開展需要。
近日,為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相關要求,加快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推動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監管體系,生態環境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于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0日。望業內專家學者積極建言獻策,助力該項新政策早日完善并落地實施。
《通知》共包括五個章節的內容,分別是1.充分認識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重要意義;2.落實汽車排放檢驗和汽車排放性能維護修理主體責任;3.實施汽車排放檢驗、維護和違法處罰聯動管理;4.強化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的監督管理;5.工作要求。
其中,第一章充分認識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重要意義。明確了建立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必要性與重要性,要求主管部門強化組織協調,形成聯防聯控機制,推動構建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閉環管理制度。
第二章落實汽車排放檢驗和汽車排放性能維護修理主體責任。 主要對生態環境、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指導汽車排放檢驗機構依法落實汽車排放檢驗主體責任,交通運輸部門監督指導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依規開展維護修理工作作了規定。
第三章實施汽車排放檢驗、維護和違法處罰聯動管理。主要規定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部門通過信息閉環管理實現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聯動,相關單位或個人依法依規對超標排放汽車進行維護、復檢、報廢和處罰等工作內容。
第四章強化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的監督管理。明確了主管部門完善監管執法模式,開展汽車排放檢驗機構和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監督檢查,建立專家委員會與仲裁機制等工作要求。
第五章工作要求。對主管部門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宣傳,提升人員素質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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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關于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