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徽省計量院等單位制定的《煤礦用差壓傳感器檢定規程》已完成意見征求和專家審定工作。為進一步提高安徽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制修訂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性,確保規程科學有效,根據原質檢總局有關規定,現對擬發布的此項安徽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予以公示,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公示時間為2020年3月11日至3月24日。有意見的業內人士可在公示時間內積極建言獻策。
《煤礦用差壓傳感器檢定規程》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獻、概述、通用技術要求、計量性能要求、計量器具控制、檢定結果的處理、檢定周期等,適用于煤礦井下環境檢測使用的量程為(-50~50)kPa 本安型煤礦用差壓傳感器(以下簡稱傳感器)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
據了解,傳感器的工作原理為通過采集頭取得差壓后,由壓力傳感器元件進行電信號的轉換,放大后,經過單片機處理,再分配給各單元,最終顯示壓力值和輸出模擬量信號。該類傳感器主要是對礦井風機、風門密閉、通風巷道等地的差壓進行連續監測,實時顯示被測點的差壓值,并轉換為模擬信號或數字信號傳輸到關聯設備,實現遠程集中監控。顯示值超限時,傳感器發出聲光報警,對煤礦作業安全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在通用技術要求方面,新規程要求傳感器不應有影響其正常工作和防爆安全的外觀損傷,新制造的涂層不應有明顯的顏色不勻和剝落,各部件接合處應平整,各緊固件應無松動。此外,傳感器應標明制造單位、傳感器名稱、型號及編號、防爆標志及編號、煤礦安全標志及編號。
在計量性能要求方面,規程規定礦用差壓傳感器的示值誤差按準確度等級劃分,應不超過表1規定:
傳感器的漂移包括零點漂移和量程漂移,應符合表2的規定:
另外,通訊端口為非數字傳輸信號的傳感器,傳感器外接2km單芯截面積為1.5mm2的銅芯電纜或者模擬電纜時,其信號輸出端示值誤差也應不超過表2的規定。
在計量器具控制方面,規程規定,傳感器的檢定條件需要滿足環境溫度:(15~30)℃;相對濕度:45%~75%;檢定時傳感器工作環境應無影響檢定的干擾氣體和電磁場干擾,檢定室環境噪聲小于 50dB(A)。檢定用的儀器設備包括標準壓力發生器、頻率計、直流穩壓電源、直流電流表、絕緣電阻表、鋼卷尺、聲級計、耐壓儀、模擬電纜(2km)。儀器的檢定項目如表3所示:
最后,關于儀器的檢定周期,規程指出,傳感器的檢定周期一般不超過一年。如果對傳感器的檢定數據有懷疑、傳感器更換了影響計量安全性能的主要部件和修理后應及時送檢。
新規程是依據 JJF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JJF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MT 393-1995《礦用差壓傳感器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而制定的。另外,新規程的部分技術指標參考了JJG 882-2004《壓力變送器檢定規程》。
更多詳情請點擊以下附件:
《煤礦用差壓傳感器檢定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