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機是一種在各種條件、環境下測定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物理性能機械零件、工程結構等的機械性能、工藝性能、內部缺陷和校驗旋轉零部件動態不平衡量的精密測試儀器。試驗機主要分為化學成分試驗機和物理性能試驗機,他們之間都有不同的功用,都是用來檢測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的2017年第一批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中機試驗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的主管下,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對GB/T 2611-2007《試驗機 通用技術要求》進行了修訂。相較于GB/T 2611-2007,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差異如下:增加了目次;修改了規范性引用文件的導語;修改了基本要求的內容,將其中的標識和檢驗分類的內容調整為第11章,隨機提供的附件和工具的內容調整到第12章;增加; 防護罩保護的要求;修改了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和耐壓試驗的內容;修改了電擊防護的要求;修改了電氣設備離地高度的要求;增加了液壓系統中蓄能器的要求等。
《試驗機通用技術要求》引用了GB 5226.1—2008《機械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T 5465.2《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GB/T 6444《機械振動 平衡詞匯》等文件,規定了試驗機的基本要求,并規定了鑄件和焊接件、機械加工件、裝配及機械安全、電氣設備、液壓設備、外觀質量、標識和檢驗分類和隨機提供的附件、工具和技術文件等要求。
標準中規定了試驗機的設計除了應結構合理、性能良好、符合人類功效學原理以為,還應操作簡單、便于維修、組裝和分解。不僅如此,試驗機還應考慮低能耗、高效率和環境保護;其點測量和自動控制系統及其軟件應保證整機正常工作,保證試驗數據的準確性和一致性;其輔助裝置安裝或安放的環境不能妨礙操作以及影響其性能;安裝的試驗機應保證檢驗人員能夠用方便的、常規的方法進行操作,且安裝場地應留有足夠的操作所需的活動空間和通道;各種類型的試驗機應在其產品標準中規定的工作環境條件下正常工作。
本次修訂,充分吸收了近年來試驗機產品的新技術、新工藝等先進技術成果,相信該標準能有效解決標齡老化的問題,從而能有序引導和規范產品的技術發展,提高制造者產品設計水平,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升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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