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決定不對原產中國的PVA產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這是2017年歐盟新法規頒布后中國石化贏得的第一起化工產品反傾銷勝訴案件。
2019年7月30日,日本可樂麗公司提起申訴,歐委會發布立案公告,確立對原產于中國的聚乙烯醇(PVA)進行反傾銷調查。按照歐盟新法規《反傾銷反補貼基本條例》( 2017第2321號),此次反傾銷案件應訴程序比以往更為復雜,結果具有不確定性,要求企業、行業協會、律師和客戶協同作戰,縝密規劃各階段應訴工作。
此次反傾銷應訴是在中國石化的統籌安排下,4家直屬企業協作應對的結果。化工銷售華中分公司在總部生產經營部和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的指導下,牽頭川維化工、上海石化、寧夏能化3家企業成立反傾銷聯合應訴團隊,歷時8個月奮力做好反傾銷準備、應對和協調各項工作,為反傾銷獲勝打下堅實基礎。
歐洲市場占據中國石化PVA出口近50%的市場份額,歐盟反傾銷案件的成敗對未來中國石化PVA出口具有深遠影響。化銷華中分公司作為PVA出口主體企業,按照化工銷售有限公司的要求,立案前便著手成立反傾銷應對工作小組,積極調動各方人力投入到應訴戰斗中。
應訴期間,化銷華中分公司應對小組人員竭盡全力,加班加點準備數萬份出口單據,收集并審核每項涉案數據,建立完整詳細的核查臺賬,為反傾銷問卷提供翔實的數據支撐。應對小組于2019年8月提前完成抽樣信息問卷,9月底聯合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出席歐委會第一次聽證會,主要就PVA出口與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關系等闡述抗辯意見,竭力取得歐委會對傾銷損害的一致觀點。2019年10月至12月,歐委會對化銷華中、川維化工、上海石化、寧夏能化四家企業開展實地核查,化銷華中積極牽頭、協助兄弟企業參與核查工作,對工廠核查涉及的ERP系統銷售、PCN物料代碼、價格、包裝、產量制約因素、銷售總覽、客戶名稱、出口退稅情況等問題全程應對,予以協助指導,確保核查系統信息與提交問卷、原始憑證數據一致;在核查現場認真回復每個出口相關問題,回答有理有據,獲得歐委會調查官的高度認可。
反傾銷應訴過程中,除中國石化內部各企業協同應戰外,獲得客戶在歐盟市場一線的現場支持至關重要。化銷華中分公司自反傾銷立案以來,一方面緊鑼密鼓準備各項應對工作,一方面積極推動下游歐洲客戶做大量的游說、舉證工作,最終取得歐盟各成員國貿易代表對傾銷損害的一致看法。
此次PVA反傾銷初戰告捷,為中國石化乃至國內企業將來應對更加復雜的反傾銷案件積累了寶貴的經驗,為國內PVA出口更廣闊的海外市場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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