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在測量過程中采用了 4-氨基安替比林(4-AAP)光度法,其原理為水樣中的揮發酚在高溫、酸性環境中蒸餾出來后,pH10.0±0.2 介質中,在鐵氰化鉀存在下,與 4-氨基安替比林反應顯色,在特定波長處溶液的吸光度與揮發酚含量成正比,以此實現對水中揮發酚的定量分析。該儀器可自動連續監測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等水體中揮發酚濃度。
近日,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司(局)函計量函[2019]42 號《市場監管總局計量司關于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定、修訂及宣貫計劃有關事項的通知》,由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為主等單位承擔的《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校準規范》的制定工作現已完成。為了使該國家計量技術規范能廣泛適用和更具操作性,全國環境化學計量技術委員會特向各有關單位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0日。
《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校準規范》參考了 HJ/T 503《水質揮發酚的測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行業標準相關內容,依據 JJF 1071《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 JJF 1059《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的規定而制定,適用于光度法原理的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的校準。
該項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主要內容包括范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等。其中,計量性能要求包括零點漂移≤0.005mg/L/24h ,示值誤差不超過±10%,重復性≤5%,穩定性不超過±10%/24h。
需要注意的是,在校準過程中,規范明確指出,環境要滿足環境溫度:(5~40)℃;相對濕度:不大于 85%;供電電源:電壓(220±22)V,頻率(50±1)Hz等條件。另外,標準物質及其他設備要滿足水中揮發酚成分分析標準物質,應使用國家有證標準物質,相對擴展不確定度優于 2%(k=2);單標線容量瓶100 mL 、200mL 和 1000mL,移液器 1mL 和10mL,均為A級;秒表的最小分度值應為0.1s等條件。
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的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包括零點漂移、示值誤差、重復性、穩定性等內容。最后,關于儀器的復校時間間隔,規范中指出,建議復校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一年,如果儀器經維修、更換重要部件,或對儀器性能有懷疑時,應隨時校準。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儀器的使用情況、使用者、儀器本身質量等諸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也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近些年,隨著水質污染問題備受重視,水質監測行業隨之大熱。目前,利用先進的水質監測儀器對水質進行在線監測成為把關水質的重要手段。然而,再精密的儀器設備也需要花費時間來維修保養。經過周期性維修保養的儀器設備其檢測精度會有所提高,儀器的使用壽命也會延長。因此,有關部門制定的《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校準規范》對于規范使用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提高在線監測水平無疑具有重要意義。希望業內的專家學者積極建言獻策,共同完善政策標準,助力其早日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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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揮發酚在線監測儀校準規范》(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