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近日,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改善環境質量,防治環境污染,推動涂料油墨工業污染防治技術進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涂料油墨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現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可于2019年11月13日前反饋至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
《涂料油墨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提出了涂料油墨工業的廢水、 廢氣、 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可作為涂料油墨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術選擇的參考。值得注意的是,本標準不適用于涂料油墨工業企業中涉及合成樹脂制造的污染防治。
該項技術指南的主要內容包括適用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行業生產與污染物的產生、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環境管理措施、污染防治可行技術。
涂料油墨工業包括GB/T 4754-2017中規定的涂料制造工業( C2641) 和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工業(C2642)。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是根據我國一定時期內環境需求和經濟水平,在污染防治過程中綜合采用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和環境管理措施,使污染物排放穩定達到國家涂料油墨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規模應用的技術。
行業生產與污染物的產生包括生產工藝和污染物的產生,主要涉及涂料工業和油墨工業。污染預防技術包括涂料水性樹脂替代技術、油墨水性樹脂( 連結料) 替代技術、桶泵投料技術、密閉式臥式研磨機研磨技術、自動或半自動包裝技術、固定缸/移動缸氣體收集技術、廢水污染預防技術。污染治理技術涉及大氣污染治理、廢水污染治理、固體廢物污染、噪聲污染治理領域。
在環境管理措施方面,企業應該遵循的一般原則有:1.企業應優先選擇符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的污染預防技術,并采用達標的末端處理技術;2.應該鼓勵并增加低 VOCs 含量涂料和油墨的生產使用;3.應設置吸風罩以增加廢氣捕集效率,減少 VOCs 的無組織排放;4.對于溶劑型涂料和油墨生產( 膠版油墨除外)車間,應該鼓勵對生產車間進行整體密閉,并保持車間微負壓,降低由貨物和人員進出時造成的VOCs逸散。另外,對于車間換風產生的廢氣應輸送至末端污染物治理設施。
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包括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噪聲四個方面的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詳情參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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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油墨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