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糠醛(又名呋喃甲醛)是重要的雜環類有機化合物(無法用化工原料合成),其化學性質比較活潑,可廣泛應用于合成橡膠、合成纖維、醫藥、染料、香料等行業。糠醛工業屬重污染行業,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糠醛工業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壓力也越來越大,但目前國家生態環境部還沒有出臺糠醛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我國在規范糠醛工業排污許可方面仍是一個空白。
為解決吉林省糠醛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要求的格式、管理原則等不一致等實際問題,指導糠醛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保證申請與核發原則要求的統一,滿足排污許可改革的總體要求,近日,由吉林省生態環境廳提出并歸口,吉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的吉林省地方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管理要求糠醛工業》已經形成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向全省范圍內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積極提出寶貴意見。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管理要求糠醛工業》規定了糠醛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要求的術語和定義、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申報要求、產排污節點及對應排放口的具體規定、許可排放限值、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自行監測管理要求、環境管理臺賬記錄與執行報告編制要求,給出了實際排放量核算及合規判定方法。該項標準適用于指導糠醛工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與監管工作。
其中,糠醛工業排污單位廢氣產排污環節名稱、污染物種類、排放形式及污染治理設施見下表。
糠醛工業排污單位排放廢水類別、污染物種類及污染治理設施填報內容見下表
糠醛工業排污單位排放噪聲類別及污染治理設施填報內容見下表
糠醛工業排污單位排放固廢類別及污染治理設施填報內容見下表
關于糠醛工業產排污節點對應排放口及許可排放限值確定方法可按照 DB22/T 426 執行,糠醛工業排污單位可行技術要求按照DB22/T 2764 執行,而糠醛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管理要求按照DB22/T 426 執行。
該項標準對促進吉林省糠醛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推進糠醛工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保證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希望此標準能盡快修訂完善并有效實施,助推我國的環保事業取得新的進展。
更多詳情請參見以下附件: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管理要求糠醛工業》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