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明確,在近年來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基礎上,今年再取消內燃機、汽車制動液等13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備與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2類產品壓減合并為1類,對涉及安全、健康、環保的產品,推動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認證費用由財政負擔。經調整,繼續實施許可證管理的產品由24類減少至10類。
《決定》強調,要全面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一是對繼續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完善對企業現場審查和檢查的技術規范,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手段,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獲證企業的日常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二是對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廣泛參與的質量安全監測預警機制。加大對取消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的監督抽查力度,擴大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依法及時公開抽查信息,加大對不合格產品的查處力度,對存在行業性、苗頭性質量安全風險的產品開展專項整治。三是充分發揮行業監管、社會監督作用。加快制修訂產業發展和監管工作急需的標準,嚴格落實認證機構對認證結果的主體責任和對產品質量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連帶責任,鼓勵相關行業、用戶采信認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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