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儀器網 政策標準】環境監測是環境污染治理的重要環節,在整個污染治理工作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于此相應,環境監測類的標準作為監測工作的指向燈,其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因而,近些年我國在加快、加強環境監測的同時,也把標準制修訂放在了關鍵位置。
為了鼓勵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生態環境監測標準制修訂工作,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標準的技術儲備,加快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標準體系,提高環境監測能力,2019年8月2日,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發布通知,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生態環境監測類標準制修訂建議。
通知指出,此次征集的監測類標準制修訂建議,包括用于環境質量、污染源排放和生態狀況監測的方法和技術,涵蓋水、廢水、環境空氣、固定源、土壤、沉積物、固體廢物、噪聲、生物、生態等要素,涉及應急、遙感、質控、履約等領域。各級各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科研院所、高校等企業、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研究成果,結合生態環境監測實際工作需要,向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科技部提出標準制修訂建議。
同時,通知對征集條件也做了要求。一,標準制修訂建議的技術內容應為成熟的研究成果,且經過實踐應用;二,標準制修訂建議的技術內容應具有普遍適用性和通用性,涉及的技術原則上應是通用技術,涉及的產品應已商品化并有兩家以上的供應商;三,標準制修訂建議中不得規定采用特定企業的技術、產品和服務,不得出現特定企業的商標名稱;四,標準制修訂建議不得采用尚在保護期內的專利技術和配方不公開的試劑。可以說,這四條要求幾乎從源頭上保證了標準制修訂建議的適用性、通用性和成熟性。
經過篩選和評審后,內容符合生態環境監測需求、體例格式及表述規范、與現有標準體系協調一致的標準建議,可納入“綠色通道”范圍立項,即可以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完成后續制修訂程序。所需工作經費由提出建議的單位自行承擔。而沒有通過評審的標準制修訂建議不予公開。
參與標準的制修訂,不僅能為我國的環保事業做出貢獻,也能提高自己在行業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此次意見征集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相關單位可積極參與。
資料來源:生態環境部
附件:關于征集生態環境監測類標準制修訂建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