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反傾銷案是“一波接著一波”,沒有停歇過。在7月22日剛宣布對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反傾銷*終裁定的公告后,7月23日商務部又發起一則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正丙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公告。
反傾銷“一波接一波”
7月22日中國商務部宣布,自2019年7月23日起,原產于歐盟、日本、韓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進口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18.1%-103.1%不等,征收期限為5年。
不銹鋼鋼坯和不銹鋼熱軋板/卷是指除冷軋以外的,按重量計含碳量在1.2%及以下,含鉻量在10.5%及以上的合金鋼,不論是否含有其他元素。通常有兩種用途,一種是作為冷軋不銹鋼的原料,經過冷軋工藝處理后制成冷軋不銹鋼產品;另一種是作為*終產品直接銷售,主要應用于船舶、集裝箱、鐵路、電力、石油、石化等行業。
相隔一天,7月23日商務部又發起一則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正丙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公告,稱2019年6月14日商務部收到南京諾奧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榮欣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諾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正丙醇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請求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正丙醇進行反傾銷調查。
根據商務部的初步調查,上述企業正丙醇的合計產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均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50%以上,符合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
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調查自2019年7月23日起開始,通常應在2020年7月23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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