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總局在組織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產品,食用農產品3類食品25批次樣品不合格, 23批次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超標,包括檢出禁止使用的藥物五氯酚酸鈉、地西泮、孔雀石綠、呋喃唑酮代謝物、氯霉素等。
在2019年5月份,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曝光了20批次不合格食品樣品。其中,食用農產品不合格數量最多,有8批次。農獸藥殘留問題為主因的共涉及7批次不合格樣品,涉及到的問題主要有氟苯尼考、恩諾沙星、土霉素和替米考星等,長期食用這些藥物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
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多項抽檢數據表明,農獸藥殘留超標已經成為食品檢測不合格的重要原因。為此,有行業人士指出,食品安全是否有保障,食品企業要自證清白,更要讓嚴格的制度體系落地生根。企業要有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嚴格的質量控制體系、嚴格的售后服務體系、嚴格的內控體系與嚴格的問責體系。
一般來說,作物和動物都會使用農藥獸藥治病治蟲,從而形成殘留,關鍵要看殘留的量值是否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目前,我國的農獸藥殘留限量值都是經過科學實驗和風險評估得出的,并且設定了100倍的安全閾值,只要在標準限量范圍內,就是安全的。但是一旦超標,有些農獸藥體及其在自然環境中的降解產物,殘留在環境中或作物上可造成農藥污染和環境污染。要想對農獸藥殘留問題進行管理,離不開相關標準的制定和檢測儀器的使用。
2014年,農業部與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了387種農藥在284種(類)食品中3650項限量指標。該標準規定的殘留限量,覆蓋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飲料類、調味料、堅果、食用菌、哺乳動物肉類、蛋類、禽內臟和肉類等12大類作物或產品。2018年,我國又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等9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了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種農藥 302 項最大殘留限量,適用于與限量相關的食品,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配套使用。
2019年4月份,農業農村部印發了《2019年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對于相關獸藥的檢測進行了規定。其中,規定了動物性食品中金剛烷胺、四環素類藥物、硝基咪唑類藥物及其代謝物、氟苯尼考及代謝物青霉素G、青霉素V、阿莫西林、羧芐西、等13種β-內酰胺類藥物、磺胺類、喹諾酮類藥物以及牛奶中四環素、土霉素、金霉素和多西環素單個或混合物殘留量檢測的制樣和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測定方法。
據統計,截止到2017年,我國共制定了6000多項農獸藥殘留標準,基本覆蓋我國常用農藥獸藥品種和主要食品農產品種類。同時,我國還在積極推動相關標準的制修訂,計劃到2020年農藥獸藥殘留限量指標達到1萬項,基本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接軌。這些檢測方法的制定,為農獸藥檢測工作的順利進行指明了方向,同時推動著食品檢測市場的擴大。
隨著環境科學的發展及人類對生存質量認識的提高,農獸藥的毒性及殘留問題將會越來越被人們關注,成為衡量環境質量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指標。未來,農獸藥的檢測也將會越來越普遍,相關檢測儀器也將在食品農獸藥檢測市場中承擔起更大的責任。
編輯點評:“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食物對于人們來說是生存必不可少的東西,但同時我們也會因為食物中的各種農藥殘留而影響身體健康,病從口入不得不防。為此,國家出臺了各種標準政策,嚴格要求和規定了食品中農獸藥殘留限量,相信在科學儀器的不斷努力下,能使食品符合衛生質量安全要求,從而守護好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原標題:農獸藥殘留超標等食品問題嚴重 檢測儀器成診斷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