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和化工行業關系著國家的能源安全。在全球一體化的今天,作為技術密集型的化工企業,技術引進來、走出去已成為常態。但是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的化企往往把重點放在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上,而忽略了
知識產權風險管控,有時就會陷入
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糾紛,引起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譬如有一家化工企業,因裝置擴能改造而遭美國UOP公司專利侵權訴訟。原來,這家企業30年前建廠時,主要產品裝置年產能是10萬噸。第一次擴能改造后,年產能為20萬噸,成為行業龍頭。近幾年又進行了第三次改造,在企業效益大幅提升的同時,卻接到UOP專利侵權的指控,面臨好幾億元的巨額賠償。原來,當年合同規定,只允許裝置年產能增加到20萬噸,且有專利使用年限限制。如若超過期限則需再次支付專利使用費用。目前,該專利官司仍在拉鋸戰中。
由此可見,化企一定要增強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意識,避免不必要法律糾紛。如何避免呢?
一是對國外引進技術,如果擴能改造,化企要檢索當時的合約,看專利是否到期,專利允許的使用年限和產能是多少,在改造前與專利方協商,續簽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解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影響企業聲譽。
二是對本企業的發明,要有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及時申請專利?,F在,越來越多的化企重視科技創新,在科研方面增大投入,進行自主研發,有的還取得了一定成果。由于化企是技術密集型企業,所以在取得成果后,要像進行安全風險識別一樣,進行知識產權風險識別,在產品研發、設計、生產、銷售等各環節查找知識產權風險點,對識別出的商業機秘和技術專利等風險點進行風險評估,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風險管控。有海外市場的化企,在進行國內專利和商標申請時也應當一并進行國際專利和商標申請。
三是對已發生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化企應適時提出知識產權維權訴訟,同時對涉密員工和技術研發人員建立培養、使用和激勵激制,以免知識產權流失,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