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匯能源9日晚間公告,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公司“4.6”火災事故所涉及的“年產120萬噸甲醇/80萬噸二甲醚、5億方LNG項目”全面恢復試生產。
9日,公司收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廳下發《關于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120萬噸甲醇/80萬噸二甲醚(烷基)項目試生產的復函》(以下簡稱復函),文件通知:“經檢查核實,該項目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建設并落實了配套的環保設施及相關環保措施,具備了試生產的條件。我廳原則上同意該項目投入試生產,試生產期為3個月。試生產期內,須按規定程序向環保部申請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生產。”\
據公司證券部介紹,7月,公司取得自治區安監局下發的試生產告知書。安監局放行是該項目復產的關鍵一步,但還需要環保部門的“通行證”。9月9日公司收到自治區環保廳的《復函》,工廠已于9月9日成功點火,標志著該項目正式全面恢復試生產。公司表示,在試生產期間生產負荷、銷售都不受影響。
齊魯證券的研究報告顯示,按照停產3個月測算,此次事故將造成廣匯哈密煤化工項目2013年開工率為60%,預計2013~2014年煤化工項目貢獻利潤分別為8.41億元和15.2億元。
相關資訊